“取消物業”呼聲愈發高漲!為什麼物業這麼不受待見?你怎麼看?

鐵錘傳媒


物業管理是改革開放中,適合小區綜合管理的一種新生事物,它有一個發展期,完善期,當前物管所碰到的問題是自我管理太差,也就是管理素質不高,自身的問題再加上面對的人群又是最基層的廣大百姓,所以當前所發生的各類矛盾是正常的。物管要持證上崗,也就是每個物管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才能上崗,這是一種新的專業崗位,隨便叫幾個人上班頂替,一定會出亂子的。物管要從新開始,取得業主們的認可,這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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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取消物業!我有一套房子的小區,因為業主在小區路面亂停車,物業出面制止,於是幾個鬧事的聯合一些不明真相的業主,把物業趕走了。這幾個人忽悠業主說成立業委會大家自己管,結果這話說了10年,業委會也沒有成立起來,誰都不想管,就知道在群裡面發“辛苦了”“好樣的”等等,小區垃圾遍地,沒有門衛天天丟失東西,報警也沒用,還有很多流浪狗。後來,我只有降價1/3,把那套房子賣了(還算幸運)。現在疫情期間,據說他們那裡住了不少外地人,也沒人管。所以,每個業主的絕對自由,就會導致小區亂象從生!國家也是這樣,如果沒有規律,就不能成方圓。而且這些年通過各地業主們的努力,物業都還是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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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取消是必須的,業主買房子還要養房子,最氣憤的是還要掏錢養一幫老爺們,你說就算掏錢養一幫祖宗就算了,關鍵是這幫祖宗還要業主們幹這幹那的,每次家裡的門窗或電路出現一點問題你還得看那些祖宗的臉色,每次搞得好像他們是房東我們是租客似的。

比如,我們樓上有戶人家的廚房下水道給堵了,打電話報修7個多小時才去,到了後嘴上還嘟囔著物業公司不是捅下水道的,你們要找專業的管道疏通公司才行,後面問題都沒有解決就走了,害得我們鄰居一天家裡都做不了飯,最後還是自己掏錢請管道疏通公司給弄通的。大家看看,物業公司沒有通下水道的職責,住戶打電話的時候也不說明,拖了幾個小時以後才去,去了也不能解決一下實際問題,那他們是幹什麼吃的呢?住戶能夠自己解決的還找你物業公司幹嘛啊?那業主掏錢不是養的一幫祖宗嗎?

還有,小區的停車收費更是離譜,經常發生業主因停車費與門口的保安打架的事情,還動不動威脅業主要停電停水什麼的。根據《物權法》第73條的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74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費收費的法律依據是《物權法》,收費主體是業主。業主可以因車輛佔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費。大家看清楚,是業主收費而不是物業公司收費。

綜上所述,取消物業公司勢在必行,建議由社區提供全方位服務,這樣居民既可以享受到買房買車帶來的幸福生活,還可以與屬地社區共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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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真的變形了,二十年前我們小區物業是最棒的,保安認真負責,保潔清掃到位,維修隨叫隨到,物業處人員態度一直微笑,那時感覺到什麼叫業主。現在保安叫都不搭理,衛生一週掃一次還是滿樓道都是塵土,維修登記十幾次也不去,物業處好像黑社會一說話感覺要砍你。取消吧物業已經失去它真正的意義,以賺錢為第一,服務找不到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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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來從事過物業管理崗位的工作,隨著國家城市化進程加快,商品房的建設和城市棚戶區改造,各個城市都建成了相當多的大中型的住宅小區,也成立了很多物業公司。近幾年來物業與業主的矛盾衝突很多,導致業主要求取消物業公司。主要有多方面的原因,物業方面:1.很多物業公司的領導都是招聘的,太年輕,不懂物業管理,不會調解處理物業與業主的矛盾衝突。2.物業費較高,而沒有達到相應的服務標準,如:對保安,保潔,工程,客服等人員的配置不夠,年齡偏大(降低成本),處理問題不急時,態度不好等。3.便民服務少,娛樂和配套設施不完善,互動少。4.帳目不公開。業主方面:1.有許多進城務工人員(含返遷戶)貸款買房,每月交幾百的物業費有經濟壓力,因止對物業有牴觸。2.對物業服務質量不滿意,有問題時物業沒能急時處理或解釋不到位,久拖不決或態度不好,業主以此拖欠物業費。3.也有很多業主認為自己是業主,充當大爺,對保安保潔不尊重,悔辱慢罵,產生矛盾。4.物業費的標準差距較大,從1至2元每平米不等,但保安,保潔的年齡偏大,工資就低,加之配置不夠,導致質量差,物業利潤太高,業主有意見。建議:1.物業公司由社區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工資標準,測算利潤。2.降低物業收費,減少業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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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取消物業,物業就是隻要錢不幹事的寄生蟲,我住的小區沒有巡邏的保安,只有2個門衛。業主丟東西物業也不管,物業合同明確規定每2小時巡邏1次,可巡邏的人都沒有,何談巡邏一事。物業將屬於業主共有的房屋、車位出租,所有收益歸己有,小區內草坪全部枯萎、大部分樹木被毀,物業根本就不管,出租的房子因火災被燒燬,物業並未採取補救措施及給以賠償,因此造成部分業主拒交物業費。既使交了物業費的業主也是因為物業在辦理房產證的問題上與房產開發公司互相勾結,業主不交物業費就不給辦發產證,所以逼得業主交了物業費而最後還有40多戶沒有交。物業公司將沒交物業費的業主告上法院,可法院根本就不相信業主所述,所以我支持取消物業,由業主自己管理,成立業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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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取締物業,可以讓社區管理,這次疫情體現的很好!給物業打電話沒人理,直接說讓找社區!物業費收的挺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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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就是盤剝業主,把公共停車位強行賣給業主然後還收停車費,把公攤面積強行賣給業主然後還收各種費用,每年強收幾百萬然後花幾十萬顧幾個保潔員保安穩賺幾百萬外加各種廣告費收入。是誰同意批准他們這麼做的、這麼橫的、這麼任性的,誰都知道後面有保護傘利益鏈,老百姓只有忍受的份,活一天算一天!


寶成8209


有些物業駐小區都是些來頭的,打著保護業主愰子過度侵放業主正常生活,耀武揚威,不辦為民實事,高高在上,產生了壞影響!


好再續


物業作為一個企業,目的就是掙錢,而物業關係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應該是一個普惠的公共事業,像公交,路燈,環衛那樣的。現在弄成了掙錢並且是業主成了被一個企業想方設法的掙錢對象,就不對頭了?那麼物業能不能由社區政府來接管呢?先來看看物業都有哪些內容吧。一是垃圾清運。目前看不是問題,因為歷史上都有專門垃圾清運的,費用也不高。二是環境衛生打掃,也不是問題,環衛工人很多,不難找到。三是門衛,這有保安公司,可以聘人家來。四是電梯維護,這有專門的售後服務。五是設備維護,水箱啊管道啊電路啊,需要維修工。六是綠化維護,需要園林工人,這社會上有專門幹這個的。大致這些吧。那麼目前的物業公司幹了啥呢?請人拉垃圾,請人掃地,請保安看門,請人定時清洗水箱,和電工服務,請綠化工人。除了清洗水箱和電工日常服務外,其他好像都有專業人在做,物業公司不過是打個電話聯繫一下而已。但物業打這些電話可是要加價付費的,這就是物業老闆的利潤所在。但這些好像不應該加上,因為這是千家萬戶的錢啊。由社區代表政府代管或由開發商代管,定期公佈賬目。目前的物業公司可不公佈賬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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