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体育东路、新河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

2月18日,常德市武陵区纪委监委通报府坪街道体育东路社区和芙蓉街道新河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实施问责。

1

2020年1月28日至2月4日期间,府坪街道体育东路社区在对常德市华夏房地产公司职工宿舍小区的信息摸排中,与该公司物业方的沟通和跟进不到位,对该宿舍小区租赁户王某某及家人的信息未完全掌握,工作欠落细落脚。2月5日,王某某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随后,府坪街道和体育东路社区与该公司及小区制订了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2月15日,王某某的儿媳郭某某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造成了不良影响。

作为社区党委书记,汤婷在防控摸排中履职不力,对该问题负有直接责任;街道分管摸排工作领导党工委副书记周子琳和街道联点干部财政所所长郑志刚负主要领导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段德先、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潘波负重要领导责任。

处 理 情 况

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对汤婷诫勉谈话,对周子琳、郑志刚谈话提醒,对段德先、潘波约谈。

2

2020年2月2日,芙蓉街道新河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弟华经与市路桥公司联系,由公司聘请两名门卫对所属小区进行值守。随后,张弟华将原值守在该小区的工作人员另行安排工作,并将情况向芙蓉街道分管副主任何凤进行报告,何凤表示认同。

2月10日,该小区住户毛某某邀请同事、同学共4人在小区家中进行聚餐,门卫未进行出入登记,2月15日,毛某某确定为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社区对上述情况未及时掌握,造成不良影响。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弟华负有直接责任,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何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处 理 情 况

鉴于毛某某经两次核酸检测呈阴性后已排除疑似病例,未造成危害性后果,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区委同意,决定对张弟华诫勉谈话,对何凤谈话提醒。

武陵区体育东路、新河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