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推半就”構成強姦罪嗎?強姦罪究竟怎麼認定

“半推半就”構成強姦罪嗎?強姦罪究竟怎麼認定

“半推半就”構成強姦罪嗎?強姦罪一直是人們深惡痛絕的,不過現實生活中也存在、女性自願與男性發生關係後反悔告對方強姦的情況,很多人可能覺得不可思議或者還有這種操作?但其實這並不是什麼小概率事件,檢察院辦理的強姦案,有相當一部分都是這種情況。那麼這種強姦罪會被判成立嗎?

“半推半就”構成強姦罪嗎?強姦罪究竟怎麼認定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的意志,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這一犯罪的主體一般是男子。教唆、幫助男子強姦婦女的女子,也可以成為強姦罪的共犯。這一罪行的特徵主要包括違背了婦女的真實意願、以及靠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

一般來說,性行為的發生既不違背婦女意志,又無勉強女方的行為,即雙方從內心到外部表現形式完全自願,那麼就不構成強姦罪,而是典型的通姦行為。即使事後女方反悔告男方強姦,也不能定強姦罪。但有一種情況例外——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無論是否自願都以強姦罪論,從重處罰。

“半推半就”構成強姦罪嗎?強姦罪究竟怎麼認定

如果被人誣告,只需證明當時對方確實自願即可,例如與對方談判並錄音,談話時把該說的都說出來,讓對方確認,可以問問對方究竟要怎麼樣才肯放過自己,如果想要錢,那麼你可以反過來告對方敲詐。但如果無法證明,反而對方證明自己確實是被迫的,那麼最後就可能以強姦罪論處。

“半推半就”構成強姦罪嗎?強姦罪究竟怎麼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是關於強姦罪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