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出台“硬招”应对疫情支持制造业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近日,溧水区委区政府专门印发《溧水区应对疫情支持制造业企业复工生产政策措施的通知》,在南京市《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政策》基础上,

增加制定了四项“干货”措施,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促制造业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发展。
  1.鼓励企业全力组织生产。今年拟新增规上企业,达到半年时序进度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疫情一级响应期间,政府支持企业复工生产,免费提供经济型酒店用于保障返溧人员集中居住观察。
  2.鼓励企业开展生产互助。区内工业企业间采购产品、购买服务达 300万元以上的,给予购买方采购总额3%的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
  3.鼓励企业增强扩产信心。采购设备超20万元的企业,按设备购置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0 万元。
  4.鼓励企业稳岗就近用工。疫情期间新增本区户籍员工的企业,按新增本区户籍员工缴纳的全额社会保险费核算,3个月给予企业1个月补贴。
  就此次新出台政策措施,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问:面对疫情,溧水在支持企业促进生产方面有哪些奖励?在疫情期间为外省返溧职工提供了哪些服务?
  
:今年拟新增规上企业,达到半年时序进度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该政策措施针对2019年规下工业企业、2020年上半年新注册的工业企业,上半年开票销售达100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外省返溧企业员工,不具备居厂隔离、居家隔离条件的,政府免费提供经济型酒店用于集中隔离观察。
  问:疫情期间,本区企业之间开展生产互助有哪些奖励政策?
  :区内工业企业间采购产品、购买服务达300万元以上的,给予购买方采购总额3%的补贴,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目的就是鼓励区内企业在疫情防控这一非常时期,增加区内采购投资,加强互帮互助,带动区内产业链联动发展。该政策措施的实施对象主要是具备独立法人、独立核算、无控股关系企业的产品、服务配套。具体实施过程中,以产品采购发票等相关资料为依据。
  问:为鼓励企业扩产,疫情期间在对企业有哪些政策红利?
  :针对企业技改项目,采购设备超 20万元的,按设备购置金额的30%给予补贴,上限100万元。主要是鼓励企业上半年加快技改特别是设备投入。除相关手续需完善外,还将对企业采购、使用设备情况进行现场核实。

  问:疫情期间企业在用工方面可以享受哪些补助?
  :疫情一级响应期间,新增本区户籍员工且连续用工3个月,补贴1个月企业实缴社会保险费。若疫情在3个月内结束,企业连续用工达到3个月的,仍补助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同时,溧水还将涉企支持政策专项资金,由一年一次调整为半年一次兑现。主要针对溧委办发55号文、创新券等扶持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加快兑付频次,增加上半年兑付。
  问:这一系列政策是不是长期适用?
  答: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第 1 条第1点有效期至 2020 年6 月 30 日外,其余政策措施随疫情一级响应终止自动失效。由区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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