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院用來做實驗的屍體都是哪來的?做完實驗的屍體又是怎麼處理掉的?

HenryHAX


  • 屍體的來源:

1、無人認領的死刑犯的遺體

2、各種無人認領的遺體

3、他處購買

4、自願捐獻

  • 屍體的處理方式:

1.製作教學標本

2.火化場焚燒

北京市紅十字會在長青園成立了遺體捐獻者紀念碑,將已捐獻者的名字刻在石碑上。每年清明的時候,各醫學院校在北京市紅十字會和北京解剖學會的組織下進行追思活動,向為醫學事業做出奉獻的大體老師致敬。


太狼312


我們學校是在大二下學期開始上局部解剖課的,當時學校的屍體全部浸泡在解剖樓負一樓下一個裝滿福爾馬林的大池子裡,第一次上解剖課前需要將屍體撈起來並運往解剖室,供整個學期教學使用。

搬運屍體這種苦力活自然是男生去幹,那次我也去了,所以至今看到“屍體”二字,大腦裡就會浮現出當年將屍體一具一具從池子裡撈起來的畫面。

一般來說,醫學院校解剖使用的屍體主要有以下幾種途徑:

一、無人認領的死刑犯的遺體

在早期,人權意識沒有那麼強的時候,無人認領的死刑犯遺體是允許被各醫學院帶著作為教學、科研的。因此,現在絕大多數使用的屍體也是那個時候儲存下來的。當然,現在這已經不允許了。

二、各種無人認領的遺體

如流浪漢死亡後的遺體、無親屬前來認領的遺體,在以前是可以被醫學院用來解剖的,現在同樣不允許了。

三、他處購買

2006年5月出臺的《屍體出入境和屍體處理的管理規定》,禁止屍體買賣。但是,不管在這之前還是之後,屍體買賣都是有發生的。

四、遺體捐獻

這幾乎是當前解剖屍體唯一的來源了,所以當前各醫學院都缺少教學用的屍體。

解剖後的遺體怎麼處理?直接扔掉嗎?當然不可能。

1.製作教學標本

如病理組織標本、系統解刨學使用的大體標本。

2.火化場焚燒

對於不能繼續使用的遺體會統一送往火化場焚燒,然後集中埋葬,讓大體老師們入土為安。

醫學院解剖的屍體尊稱為“大體老師”,他們對醫學的進步作出了巨大的貢獻,十分感謝他們。


普外三角針


一個表妹考上了醫學院。聽她講第一次上解剖課的經歷,有點身臨其境,我覺得新鮮又有些恐怖。只記得她說過這樣一句話:“上午上完解剖課,中午食堂打飯的時候,看到菜裡的肉,誰也沒吃,都扔了。”

後來我問她,那麼醫學院用來做解剖實驗的屍體是從哪裡來的呢?做完實驗屍體又是如何處理的呢?表妹耐心地作了回答。下面就把她介紹的情況,以及我自己查閱相關資料得出的答案,跟大家一一彙報一下。

首先我們先來說一下醫學院用來做解剖實驗的屍體的來源。

1、自願捐獻。 醫學院的學生們出於對捐獻遺體的尊重,稱遺體為“大體老師”。因為學生們能夠運用所學,解剖一具新鮮的屍體,對他們的學業來說還是很受益的。因為醫學院的好多遺體還是很早以前留下來的。畢竟死去多時的人的屍體,雖然有防腐措施,但是一些細微處,還是跟剛剛去世的人有一些不同。

中國人講究“入土為安”,對於遺體捐獻,很多人是很排斥的。家屬覺得把親人的遺體捐出去,進行解剖,是對死者的大不敬,感覺心理上過不去。其實人死後,屍體還能為後人提供一定的科研價值,也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因為國家醫學的進步,有他們的一份功勞!

屍體解剖課,是一個醫學院學生的必修課。目前用來解剖的屍體,出於自願捐獻的很少。我們可以借鑑一下外國的經驗,比如可以為這些捐獻者舉行一個小型的追悼會,以示尊重,也讓家屬心理上有個安慰。或者為這些捐獻者設立專門的墓地,並寫上捐獻者的姓名,讓人知道他死後為國家醫學事業做出過貢獻。這樣,遺體捐贈的進程或許就能推進得快一些。

2、無人認領的屍體。 屍體用於解剖實驗,都得徵得家屬的同意。但是一些流浪人員、精神病人死後,經過公安機關在當地媒體發佈尋屍啟事以後,一定時間內,屍體仍然無人認領的,就可以走正常手續,捐給醫學院作解剖實驗用。畢竟醫院的太平間空間也是有限的。

還有比如在大地震的時候,有的是全家人都不幸遇難。這些屍體被人從廢墟中挖出來以後,又無人認領。這些屍體也是在媒體上發佈尋屍啟事,屍體原則上保留2年。如果在這個時間內,還是沒有人來認領的話,就會被用來作為解剖的屍源。

3、死刑犯。 死刑犯因為罪孽深重,因此以前的時候是不需要家屬同意,就自行處理了。但是現在國家出於人權的考慮,也要經過家屬同意之後,才能處理。

死刑犯被執行死刑以後,罪惡的人生也就結束了。如果屍體能為祖國醫學事業做一些貢獻的話,也算為自己贖了一點罪吧。

4、不幸死去的嬰幼兒。 用來解剖的屍體,如果各個年齡段的都有,會讓醫學院的學生對人體構造有一個更為清楚的認識。因此,嬰幼兒的屍體,也成為醫學院解剖的稀缺“資源”。當然,這些不幸死去的孩子的屍體,也要經過家屬的同意,才能捐獻給醫學院。

5、遺體交換。 國家禁止遺體買賣。因此,一些醫學院如果相類似的屍體比較多的話,兩個醫學院可以交換,做到互通有無。

這些屍體解剖完,剩餘的部分也會妥善處理。

1、沒有後續研究價值的屍體,火化後送還家屬下葬。 有些屍體解剖完以後,如果再沒有其它的醫學研究價值,醫學院則會把屍體進行簡單的處理。然後送到火葬場進行火化。然後再送還家屬進行下葬。

2、部分有研究價值的器官或者遺體,可能會被保留下來。 比如,愛因斯坦的遺體,屍體經過解剖以後被火化了,但是他的大腦卻被人們留了下來,作為研究用。

還有一些患有罕見疾病的遺體,也會把患病部位或者整個遺體保留下來。這樣可以方便人們展開相關疾病的研究,為人類最終攻克這種病症提供實驗依據。

可見,醫學院用來做解剖實驗的屍體,有的來自自願捐獻,有的是因為天災人禍造成的無人認領的屍體,有的是死刑犯,有的則是更小年齡就不幸死去的嬰幼兒,還有的來自於兩個醫學院的“互通有無”。

而解剖完以後的屍體,也是本著有用的留下,沒用的火化的理念,妥善處理。

希望通過屍體解剖,使更多的醫學從業者,瞭解人體構造,破解人類生命的密碼,在攻克一些醫學難症上,步子能夠邁得更快一些。讓醫學更好地服務人類,讓人民早日解除病痛的折磨!


秋踏梧桐2018


我是醫者良言,是一名住院醫師,專為普及醫學知識造福人類健康,若想了解更多,請關注我,有疑問可留言,必回應!

醫學院用來做實驗的屍體都是哪來的?做完實驗的屍體又是怎麼處理掉的?

我以前剛上大一的時候,學校有解剖課。上解剖課的那些屍體都是真實的,並不是想象中的模型。第一次去上解剖課的時候,我都嚇壞了,而且我清楚地記得第一個看到的屍體,它的面部特別像滷肉的顏色,弄的我以後都不敢吃滷肉了。估計很多人會奇怪,醫院的屍體是哪裡弄的,今天我來解釋一下。

1.捐獻:

真正醫院捐獻的屍體的比例是很低的,這跟我們國家的傳統文化有關,大多數人都認為死者應該入土為安,如果不是死者臨終前的要求,估計是很少有其家屬願意捐獻的;像有些人確實很高尚,為了醫學的發展甘願獻出自己的肉體;

2.意外死亡無人認領的屍體:

目前這是我國醫學院屍體的主要來源;每年都會有很多人出車禍,而出車禍後的一些屍體是沒有人認領的,這些屍體往往被送到醫學院;另外像一些自然災害也會死很多人,這裡面也會有相當一部分屍體無人認領,如果保存完整的話很有可能會被送到醫學院做研究;

3.因犯罪而判處死刑的屍體:

現實中會有很多人犯死罪,這些人會被處死,死後如果有家人前來認領,就把屍體還給親屬,如果沒有人認領,會被送到醫學院作為研究用;

4.非法交易:

這種非法的東西進行的比較隱秘,都是為了利益而違反法律,這類所佔的比例不好說,這個也是聽我大學的一個解剖老師說的。



做完實驗的屍體是怎麼處理的?

其實很多屍體在做完實驗後都是被福爾馬林泡著的,主要是為了防止屍體腐敗,因為屍體很珍貴,所以醫學院校也是比較珍惜,這些被福爾馬林泡過的屍體還可以供後來的醫學生學習;也有一些有價值的屍體會被製作成標本,比如愛因斯坦的大腦就被完整的保存下來了;如果屍體腐敗的太厲害,那只有火化。

最後小結:醫學院屍體的來源主要有捐獻、意外死亡且無人認領、被判處死刑、非法交易等;做完實驗後的屍體主要是被福爾馬林泡著,有價值的會被製作成標本,如果腐敗嚴重的會被火化。

以上是我對該問題的解答,純屬手打,實屬不易,若覺得寫的還可以就賞個讚唄,如有疑問可在下方留言……


醫者良言


首先自我介紹一下,我大學時候五年臨床醫學本科,研究生考的法醫病理專業,研究生畢業以來一直從事法醫工作,也就是勘驗非正常死亡現場以及檢驗屍體的工作,現在當法醫也有十幾個年頭了。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吧。對法醫學感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我!


我記得上大學二年級的時候,上午四節課結束下課時候回宿舍,經過我們的綜合實驗樓前,突然聞到一陣刺鼻的氣味,原來實驗樓前面停放著一輛藍色的卡車,卡車的後鬥裡面很多屍體,我們解剖實驗室老師正用擔架一具一具往地下一層搬運,綜合實驗樓地下一層有一個很大的池子,裡面有很多用福爾馬林浸泡的屍體,男女老幼都有。當然學臨床醫學無論是系統解剖學還是局部解剖學都少不了用“大體老師”,系統解剖學用的“大體老師”是我們上一級學長解剖過的,局部解剖學用的是完整的“大體老師”,就是用學到哪一個系統就解剖哪一個部位。那麼問題來了,中國現在這麼多醫學院校,需要的屍體這麼多是從哪裡來的呢?

原先中國權利意識沒有那麼強的時候,很多死刑犯遺體家屬不要的情況下或者發現的未知名屍體找不到家屬情況下,可能真的會被用於醫學解剖,但是現在這種情況都是被禁止的。

原先中國還用死刑犯屍體進行器官移植,這個以前新聞都報道過,但是現在也被禁止了,所以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人的權利意識的提高,這樣的屍體越來越少。

有些人會說未知名屍體會不會被送到醫學院校做“大體老師”,這個應該不會。作為法醫,幾乎每年都會遇到幾個未知名屍體,就是窮盡所有的手段也找不到屍體身份、找不到死者家屬的情況下,未知名屍體是怎麼處理的呢(當然前提這個屍體不是命案)?法醫會對未知名屍體進行檢驗,包括屍表檢驗、解剖檢驗、毒化檢驗等等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性以後,提取死者血液或者肋軟骨等進行DNA檢驗,派出所會登報查找屍源,如果屍體在半年或者一年時間(具體時間我也不是很清楚)還是找不到家屬也確定不了身份信息,公安部門會出具屍檢報告、現場勘驗筆錄等交給派出所,派出所會聯繫民政部門把未知名屍體進行火化。所以現在不存在未命名屍體被用來做醫學院的實驗標本。即使有一天DNA比對找到了家屬,我們所有的東西包括現場照片、屍檢照片、屍檢報告、毒化報告都會留檔備查。

那麼現在醫學院校用來做實驗的遺體只有一種途徑那就是捐獻。第一、有些人會立遺囑對自己時候遺體進行捐獻。第二、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現在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就可以進行器官或者遺體捐獻。第三、也可以去各地的紅十字會填寫表格對遺體或者器官進行捐獻。

那麼實驗完成的遺體是怎麼處理的呢?因為現在用於實驗的遺體越來越少,所以很多遺體會被製作成標本用於醫學教學或者研究,那些用不了的組織或者器官會被火化或者送還家屬或者入土為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閱讀者答疑釋惑!

我是“非著名法醫”,以法醫視角觀社會熱點,期待您的關注!


非著名法醫


死者入土為安,相信是絕大多數人的觀念,可是醫學院做實驗就必須要使用到屍體,這又從那些渠道來獲取呢?主要有幾種途徑來獲取,當然有時候也會出現一些私下屍體買賣交易,這在原則上是違法行為,當然在這裡我們不去過多的討論,主要討論屍體的來源及實驗後的處理方法。


第一,遺體捐助。這一般都是那些思想特別好的,在自己生前會告知自己子女或通過遺囑將自己的遺體捐給醫學院用於學術研究實驗。

第二,無人認領屍體,這些屍體一般都是一些流浪漢或者無家人的人死亡後,這裡還有個時間期限,就是兩年無人認領,後使用於醫學研究。

第三,家屬捐助,這類屍體種類應該差別很大的,一般像孩子遺體,父母捐助給醫學院,前提是無償捐助,不是買賣屍體。當然,這裡還有就是死刑犯屍體捐助,家屬簽字同意。



說到這些遺體實驗完成後的處理,肯定就是火化處理,骨灰要麼掩埋。要麼交給死者家屬,或者說一些部位做成標本。

尊重死者,譴責非法買賣屍體。


珞珈社


我正好之前認識了一個在做法醫的朋友,講起過這些,根據回憶,整理如下:

在醫學院,對捐獻的遺體一般有個親切的稱呼“大體老師”。

遺體是十分珍貴的,現在好多醫學院的教學遺體很多都還是上世紀遺留下來的。能夠得到一個新鮮的遺體,對於醫學院的學子們來說,是件非常幸運的事情。

在北京等大城市,因為遺體捐獻工作做得比較好,屍體的來源相對來說充裕一些,而在地方,入土為安的思想還是挺嚴重的,所以遺體非常的稀缺。

醫學院供解剖研究用的遺體主要來源途徑有下面幾個:

1、自願捐獻。這個是現在遺體來源的主要途徑,在此也向那些自願捐獻遺體的人們致敬,醫學的進步,他們有相當大的功勞!

2、無主屍體。如流浪漢、在精神病院被遺棄的人等,這些遺體需要經過公安部門同意後,才能進入醫學院,供解剖使用。我那朋友提到過唐山,說那裡雖小,但遺體資源很多,原因是唐山大地震。再譬如,汶川地震的時候好多無人認領的屍體,原則上會保留2年,如果還沒親屬認領的話,會被用來做解剖標本。

3、死刑犯。這個來源現在也需要家屬同意之後,才能使用了,以前是不用的。

4、夭折的嬰幼兒。也需要家屬同意。

5、遺體買賣。這個雖然是被禁止的,但還是存在的。有的醫學院遺體比較多,會賣給其它醫學院(畢竟運輸和儲存都要成本的,價格1-3萬。)在一些醫學機構,甚至購買的遺體要佔多數。

最後,這些捐獻的遺體經過解剖之後怎麼處理的呢?有兩種:

1、解剖使用完,火化送還家屬下葬;

2、部分器官可能會被取下做成標本,繼續發揮其價值。

最後,再次向那些遺體生前的主人,以及他們的家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希望,當自己也來到生命終點的時候,我也會簽下那份神聖的捐獻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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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重口味


醫學教學用的遺體,是一種非常稀缺的珍貴資源。現在,醫學院教學用屍體的來源越來越稀少。有一些學校的解剖課,需要十幾人共用一具屍體,非常拮据。我記得我們當時學習解剖時,是6個人一具屍體,每次解剖課,就由兩名同學主刀解剖某一個部位,其餘四名同學觀看,然後下一節課再輪換。

醫學院教學用屍體曾經最主要的來源是死刑犯。很多家屬覺得自己家裡面出了一個死刑犯很丟臉,都是不來認領屍體或者直接就簽署協議捐給醫學院了。

現在,醫學院屍體最主要的來源是靠遺體捐獻。遺體捐獻這個問題一直是一個敏感問題,我們自幼接受的觀點就是人死為大、入土為安、身體髮膚瘦子父母不可毀損。因此,我國幾千年來,解剖學一直開展不起來。大家也不願意將自己的遺體捐獻出來用作解剖用。這一點是可以理解的,說實話,我自己作為一個醫生,都不太願意把自己的遺體捐獻。在一些大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比如北京上海,在這些經濟發達地區,接受過較高文化知識教育的人中,同意捐贈遺體的較多。

另外一個來源就是發現的無人認領的遺體,但是這一來源非常少。


這些屍體用完之後,主要有兩個去處。第一個是製作成標本,第二個就是火化後埋葬。


每年醫學院會舉行紀念儀式,哀悼遺體捐贈者。

這是深圳的某醫學院,教學用遺體完成教學工作後會火化,並進行了海葬


由於現在遺體緊缺,已經在大力推行數字化解剖軟件

這些數字化可視人體軟件,可以幫助醫學生、醫生通過電腦、手機學習和研究人體解剖。


人體探索者


自古死者為大,入土為安是根深蒂固的思想,那麼,醫院那些實驗用的屍體是從哪裡來的呢?實驗過後又是怎麼處理呢?

為了醫學事業,實驗學習是非常有必要的,許多正規大醫院都會和政府公安部門聯繫,得到實驗所需的遺體。通常來說,來源主要三方面。

無人認領,一般指意外或者非意外死亡後,比如流浪人員,無從查證身份的,在公安部門對案件破獲後放置殯儀館時間長沒人認領,一般就是用於醫學實驗。



自願捐獻,這個就不用說了,都懂的。


合法途經購買和死刑犯無人認領,購買這個一般事先會徵得家人同意簽字,然後付現金。死刑犯人有些可以說是連家人都不管不顧那種,死了也沒人來領,這種一般也是處理後送實驗。

至於實驗用完後,通常有購買或者捐獻的會火花後骨灰送回安葬,其它的通常也是火化後交由相關部門統一埋葬處理。


壹點科譜


首先,這些實驗的遺體最多的就是那些無人認領的遺體,但這個範圍也是非常廣闊的,在以前的時候比如死刑犯的遺體,如果沒有人認領的話就會被用來實驗,但後來也有了相關的法律,已經不允許這樣的行為。不過現在還是有很多流浪漢的遺體或者因為其他死因到最後沒有人認領,而且很多當年的遺體已經保存到了現在。

第二個途徑是非法購買,在以前的時候是存在非法購買實驗屍體的情況的,但是06年我國提出的相關法律這種行為也被禁止了,不過當年很多保存下來的屍體一直到現在仍然被人們用作實驗。最後一個途徑就是遺體捐獻所得了,很多人在死後不光會捐獻自己的器官,還會捐獻自己的遺體,畢竟用來做實驗能夠解決很多科學難題,是有很多現實意義的。雖然現在這樣自發行為的人非常的少,但是對於實驗的屍體需求量並不是特別高,已經能夠滿足醫學院裡面的實驗所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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