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只知道餘秀華是寫詩的


原來只知道餘秀華是寫詩的


原來只知道餘秀華是寫詩的

《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這樣驚世駭俗的題目火了一個長相怪異的村裡女人,她的怪異來自腦癱,腦癱讓她說話怪異,走路怪異,另一個怪異來自她的說出來的話,她的詩作出名之後,有人噴口水,說她…,她回覆的…。直看得人驚心動魂,這個村裡走出來身體殘疾的女人,內心該有多麼強大,才能說出這樣大凶大惡,見過世面的話來。

看到周雲蓬的書《笨故事集》的序,是餘秀華寫的,她為一個盲人歌手、詩人、作家一本寫了太多性事的書,寫了一篇挺有人情味的序,有一點點不可思議,餘秀華詩寫得絕,序也可以寫得好。

而後發現了她的書《無端歡喜》,看到第一頁的開頭,一下怔住了,全部畫上了波浪線截做了讀書筆記,她把幾件衣服,揉進了包裡,也把一份倦意揉進了包裡。只看到這裡,我就知道我淪陷了,詩人們會遣詞用句,一個字勝過我們千言萬語。你會用揉嗎?你會揉麵,會揉肩膀,會揉手,做為女人,你不會把自己的衣服像揉麵團一樣揉進包裡,愛整齊的你會疊,不愛整齊的你會扔,會團,會堆,你絕對不會像餘秀華一樣把一份倦意連同衣服揉進包裡,你不會有這樣的悟感。

原來只知道餘秀華是寫詩的


以前也看過泰國的一部電影《永恆》,一個富商的妻子和他的侄子私通,富商成全了他們,但用一條鏈子把兩人的胳膊連在了一起。兩人很興奮,可以天天廝守在一起,這不就是他們追求的永恆嗎。新鮮勁過去以後,生活中出現了不和諧。他們的一切行動必須同另一方一致,這讓他們都痛苦不堪。女人選擇了開槍自盡。就是這樣,男人也不能和女人分開。有一天醒來,男人看到女人的屍體腐爛,原本漂亮的面孔變得恐怖異常,嚇瘋了。後來他拖著女人的斷手在森林中瘋跑,看得人心顫。

好像並沒讀透深意。只記得男人一覺醒來,看到枕邊死屍醜陋魔鬼一樣的臉,嚇得落荒而逃,女屍卻緊緊地被他拽著,他走到那,女屍跟到那,逃也逃不脫。餘秀華給出了她的理解:我們以愛的名義可以接受一個人分享生命,但是分享,不是入侵。

跟著餘秀華再次回憶這部電影,想起教堂裡新婚夫婦彼此忠貞:無論貪窮、富有、疾病,我都會愛你。想起男孩們在婚禮上向女孩鄭重承諾:我會永遠愛你。想起周星馳在影片裡向朱茵承諾:如果這份愛加一個期限的話,我希望是一萬年。

原來只知道餘秀華是寫詩的


當這一份愛像《永恆》中的男女,彼此失去了獨處的自由,牽制著對方的一舉一動。當這愛情中的一方變了模樣,變了性情的時候。當初的誓言已作鳥散,隨風而去了。沒有什麼愛情是永恆的,能夠分享也不見得會永恆,更不要說過多地入侵你愛著的那個人的私生活了。你試圖揭密你試圖改變,你試圖像狗皮膏藥一樣粘著另一半,你的愛情很快變了質,成為燙手的山芋,成為雞肋,棄之可惜,留之又如梗在喉,噎得人難受。於是,你想逃離,你愛的人也想逃離。

關於愛情,餘秀華髮出了這樣一聲吶喊:生命裡許多東西無法與別人共享,我不想成為別人,別人也休想成為我!結論,愛情不能侵略別人的自由。

太多時候我們都做不到在愛情中站好自己的位置,一廂情願地越過黃色警戒線,無限止地進入另一半的領地,試圖改造些什麼,試圖擁有些什麼,試圖瞭解些什麼,結果往往失望,走向了反方向。侵入越多,裂痕越大,愛情越來越少,傷害乃至恨意悄然滋長,而後生出無數不可逆轉的苦果。有偷偷摸摸另覓第二春的,有悔不該當初的,有斬釘截鐵要分手的,有看破紅塵了卻塵緣的。走得太近就是一種傷害。

原來只知道餘秀華是寫詩的


愛情裡,保持一段距離。回頭,她就在不遠處,正巧抬頭,對你嬌媚一笑。花兒正開得豔,鳥兒正叫得歡,幸福的樣子剛剛好。

且寫到此處,還在繼續看詩人餘秀華的幸福觀:當你心有幸福的時候,幸福已經悄然來臨。試著問自己,你心中有幸福吧?應該有吧,幸福是一種能力,想擁有可以有,無關愛情,無關財富,無關他人。活著本身就是幸福的事,能看到雲捲雲舒的美,有追逐夢想的勇氣,有行走在旅途隨時發現新奇事物的眼,有一顆熱愛火辣辣的生活的心,處處都能找到幸福的影子。

活著,我們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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