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外汇业务“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

外汇局青岛市分局:

外汇业务“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2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向银行、企业和个人发布《外汇业务办理倡议书》,鼓励外汇业务“不见面、网上办”,以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

外汇局推出了“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非现场渠道,可以办理名录登记 、贸易信贷报告和登记、外债登记、股权激励、境外上市等外汇业务,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优先选择以上方式办理业务。

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外汇业务“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

对于贸易信贷报告、外债登记、股权激励、境外上市业务,建议网上办,具体操作流程可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页面的“常用下载”栏目,查看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用户手册、数字外管平台用户手册;外债登记网上办理流程可扫描二维码。

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外汇业务“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

名录登记、变更业务,建议选择网上办或邮寄办。其中,网上办理流程可扫描二维码;邮寄办理所需业务表格请登陆国家外汇局青岛市分局网站(http://www.safe.gov.cn/qingdao/),在首页业务指南中,按照服务指南要求的对应清单,下载所需表格进行材料准备,并根据注册所在地邮寄至所属外汇局。

对于B类企业超额度登记、超期限或非原路退汇登记等暂无法网上办理的业务,建议先电话咨询相关办理要求,并根据咨询情况选择邮寄办、预约办或发送资料至相应邮箱等方式。

(记者 傅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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