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检察院借助远程提讯,助力认罪认罚

“我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今后一定遵纪守法!”2月11日,在远程提讯的视频画面中,一起涉疫情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向清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做出以上保证。这是清城区检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间运用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办理的首起认罪认罚案件。

清城区检察院借助远程提讯,助力认罪认罚

在此次提讯过程中,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借助远程视频系统,同步传送双方图像和声音,与身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实现了“面对面”讯问,并对案情和证据进行了核实确认。审讯结束后,检察官告知犯罪嫌疑人廖某某认罪认罚的权利及其产生的后果,并由值班律师通过视频向犯罪嫌疑人宣读了《认罪认罚制度告知书》,提供了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当场表示认罪认罚并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

清城区检察院借助远程提讯,助力认罪认罚

在看守所干警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廖某某当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提讯过程衔接顺畅,办案质效大大提升。该案件成功实现了检察官、律师在远程提讯室,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参与《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

清城区检察院借助远程提讯,助力认罪认罚

在春节期间,清城区检察院就着力研究远程提讯办案事宜,主动与看守所等部门沟通联动,开展远程提审系统的操作培训,办公室提供远程提审系统技术保障。通过远程提讯系统的运用,既避免了疫情期间交叉感染,又快速准确办理涉疫情刑事案件,还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清城区检察院将积极探索和完善远程视频提讯长效工作机制,高质高效地完成案件办理工作,把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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