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人注意!有以下5种情形不得乘坐公交、出租

大众网·海报新闻济南2月14日讯(记者 张珈玮)近日,记者从济南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存在以下情形的五类人群不得乘坐出租和公交车。

济南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通告:

一、有以下5种情形不得乘坐城市公交、出租:

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

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的;

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

有聚集性发病情况的;

有发热或其他可疑症状的。

二、乘坐城市公交时,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尽量分散乘坐,听从工作人员劝导,使用移动支付、刷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三、乘坐出租车时,后排乘坐,使用手机扫码登记填报或手工填写登记表。到达目的地后,主动索要并保存好当乘次发票。

四、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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