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大米、豬肉……價格不能亂動!浙江市場監管部門嚴查防疫用品和日用品漲價

記者從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瞭解到,為維護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間生產生活秩序,確保市場價格平穩運行,切實保障群眾生命安全和合法權益,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夜以繼日奮戰在執法一線,對各經營者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和提醒告誡,對不聽勸戒仍繼續實施違法行為的不法商家持續保持“露頭就打”的高壓態勢。今天,省市場監管局發佈第6批疫情防控價格違法案例。


口罩、大米、豬肉……價格不能亂動!浙江市場監管部門嚴查防疫用品和日用品漲價

案例1

2月5日,寧波餘姚市市場監管局對餘姚市天一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當事人分別以2.20元/包(20只裝)、0.70元/包(10只裝)的價格購進一次性無菌醫用口罩,後分別以10元/包、5元/包的價格對外出售。1月20日以後,當事人藉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機提高價格,在進價未變的情況下,將上述兩種口罩以10元-25元/包的價格對外出售,其中進貨價為2.20元/包(每包20只)售價為20元/包、25元/包;進貨價為0.70元/包(每包10只)售價為10元/包。該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現已被立案查處。

案例2

1月28日下午,湖州市吳興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投訴舉報,對轄區建設路吳興龍海百貨超市進行檢查。經查,該超市在1月21日、1月23日以進價分別為1元、2元、4元的價格,售價分別為3元、7元、20元的價格銷售三款一次性口罩,另銷售的某品牌N95口罩未明碼標價。該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及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現已被立案調查。


口罩、大米、豬肉……價格不能亂動!浙江市場監管部門嚴查防疫用品和日用品漲價

案例3

1月31日,舟山海洋產業集聚區分局先後接到3起投訴舉報,反映浙江自貿區衡濱商貿有限公司高價銷售口罩。該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日野口罩”“蘇爾基口罩”售價均為500元/盒(50只裝),進貨價為49元/盒。該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目前已被立案調查。

案例4

1月31日,東陽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群眾舉報,對東陽市方圓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巍山綜合連鎖藥店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1月23日該藥店從日用品店購進FACE MASK防塵口罩5盒,進價為7元/盒,當日以40元/盒價格對外銷售。該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現已被立案調查。

案例5

2月2日,鹿城市場監管局接到公安移交線索,稱溫州市鹿城區雙嶼吳青如食品店在網上高價銷售口罩。經調查,當事人將進價4元/個的防塵口罩,在網上以8-12元/個的價格對外銷售;將進價為15元/包(50只裝)的一次性口罩分別以70元/ 包和60元/包的價格在網上銷售。該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現已被立案調查。


口罩、大米、豬肉……價格不能亂動!浙江市場監管部門嚴查防疫用品和日用品漲價

案例6

1月28日,根據舉報,湖州德清縣市場監管局對禹越鎮偉良副食店進行了檢查。經查,該店所有在售商品都未標明價格,同時,在進價不變的情況下,1月26日下午對三款在售禹越緣王牌大米(江蘇蘇中米業有限公司生產)進行了突然漲價,由原每包120元、110元、95元分別漲為160元、150元和145元,漲價幅度達到33.3%-52.6%。該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現已被立案調查。

案例7

接舉報,臨海市市場監管局對人民路農貿市場進行了依法檢查。經查,農貿市場內當事人陳美芬經營的豆製品攤位所銷售的油泡價格高達15元/斤。經當事人陳述,上述油泡為其製作放在攤位上進行銷售的,平時售價為7元/斤。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同期農貿市場內其它豆製品攤位油泡售價為10元/斤。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目前已被立案調查。

案例8

接舉報,麗水市市場監管局聯合蓮都區局對蓮都區府前菜市場劉榮其豬肉店進行檢查。經查,1月28日(正月初四)至1月31日(正月初七)期間,當事人無視市場監管部門禁止哄抬物價的公告精神,在豬肉購進價格沒有明顯變化的情況下,將瘦肉、五花肉、仔排等4個部位的生肉銷售價格上調33.3至50%,有部分五花肉銷售價格達到45元/斤,增幅60.7%。該行為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現已被立案調查。

案例9

接舉報,嘉興市桐鄉市市場監管局對桐鄉市廣福大藥房進行了檢查。經查,當事人在店內銷售松栢牌治咳川貝枇杷滴丸(60丸/瓶)、999牌醫用退熱貼(4袋/盒)、胃康靈膠囊(32粒/盒)、葵花牌小兒腹瀉貼(2貼/盒)時,均未標明銷售價格。該行為構成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已被立案查處,罰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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