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興安藥店暫停銷售發熱咳嗽藥品

來源: 靈渠資訊 2020-02-13 21:49:59 我來說說閱讀 次

興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通告(第十一號)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已納入國家法定乙類傳染病並按甲類預防和控制措施,自治區自2020年1月24日23時起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根據《醫療機構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等規定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據目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疫情期間,各藥店暫停銷售發熱、咳嗽藥品。如有需要建議其到興安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就診。若有違反本通告,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興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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