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進行時】隴川:疫情防控顯擔當 守土盡責強監督

雲南省人民檢察院

  為貫徹落實最高檢、雲南省檢察院和德宏州檢察院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公益訴訟檢察監督的要求,隴川縣檢察院勇於擔當積極作為,主動加強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林業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等行政部門的溝通聯繫,迅速開展疫情防控公益訴訟專項工作,為當地有效開展疫情防控,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助力。

主動聯合行政機關對市場疫情防控情況進行走訪調查,防止疫情因市場管理不規範而傳播

【抗“疫”進行時】隴川:疫情防控顯擔當 守土盡責強監督

  1月27日開始,隴川縣檢察院第三檢察部聯合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單位和部門,多次深入到鄉鎮、農貿市場、商場超市、藥品零售店、屠宰廠、活禽交易市場等場所,對疫情防控情況進行實地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非法經營、交易野生動物和在活禽限制區非法經營活禽等違法行為。針對發現的問題,隴川縣檢察院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要求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力度,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對影響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堅決予以嚴厲查處。

【抗“疫”進行時】隴川:疫情防控顯擔當 守土盡責強監督


積極回應群眾關注民生問題,確保防護物資保障供應、安全可靠

【抗“疫”進行時】隴川:疫情防控顯擔當 守土盡責強監督

  1月31日上午,隴川縣檢察院檢察長聽到群眾反映,當地農貿市場內有人擺攤售賣口罩後,針對當前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群眾如果買到不合格或是被汙染的口罩,將存在疫情擴散的風險,遂向該院第三檢察部做出排查該情況的指示。第三檢察部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迅速到縣農貿市場、老街子農貿市場、弄門農貿市場以及一心堂、老百姓大藥房等場所對市場上是否存在個人違規銷售口罩、是否存在售賣回收廢舊口罩、藥店是否銷售不合格醫藥用品以及是否存在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囤貨拒售等違法行為進行了逐一排查,並將排查結果向行政主管部門及時通報。

【抗“疫”進行時】隴川:疫情防控顯擔當 守土盡責強監督


加強檢察監督,查排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

【抗“疫”進行時】隴川:疫情防控顯擔當 守土盡責強監督

  隴川縣檢察院根據上級檢察機關要求,積極探索拓展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益訴訟,2月4日至7日向縣林業和草原局、縣森林公安局調查瞭解野生動物保護疫情防控工作開展情況。經調查瞭解,隴川縣共有經許可的人工養殖野生動物場所42戶,行政機關向所有養殖戶發出風險防控通知書,要求養殖戶做好防範,不得擅自上市交易,同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發現3戶未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擅自養殖豪豬、竹鼠等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縣森林公安局及時做出行政處罰決定。隴川縣檢察院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要求加強對野生動物養殖戶的監督管理,對申請辦理《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的,嚴格審查養殖場所、動物檢疫等情況。同時向縣森林公安局調取了該3件行政案件相關材料,查排是否屬於野生動物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線索。

【抗“疫”進行時】隴川:疫情防控顯擔當 守土盡責強監督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隴川縣檢察院將繼續發揮肩負的職責使命,紮實做好公益訴訟工作,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爭取早日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做應有的檢察貢獻。

2020年第54期共8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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