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檢·掃黑除惡專欄】清除“腐敗瘤”亮劍“保護傘”——德宏州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剛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查處紀實

從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公安局後勤處副處長、治安支隊副支隊長、警衛處副處長、裝備財務科科長、警衛處處長,到隴川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再到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隨著職務的升遷,他的防線逐漸被擊破……2018年10月18日,經中共德宏州委批准,州紀委監委對德宏州公安局原副局長楊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德检·扫黑除恶专栏】清除“腐败瘤”亮剑“保护伞”——德宏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纪实

“我們在審查調查中發現,楊剛自己收受賄賂尚不滿足,還長期進行權力尋租和利益輸送,安排家人親屬參與商人經營合夥分利潤,甚至還干預和插手司法機關執法活動,為涉黑涉惡人員說情打招呼,充當‘保護傘’。”德宏州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相關負責人說,根據問題線索,州紀委監委立即精準發力、深挖嚴查。

“為涉黑涉惡人員在境外開設經營賭場提供幫助,放鬆查緝非法出境賭博人員工作力度,幫助涉黑涉惡人員逃避處罰、解凍賬本和銀行賬戶……”2010年至2018年,楊剛利用職務便利,在公安機關查處賭博、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木材走私等案件中,為多名涉嫌涉黑涉惡人員說情、打招呼,並收受賄賂。

“在接受涉黑涉惡勢力給予的‘好處’和利益後,利用職務便利,為涉黑涉惡勢力橫行鄉里甚至逃避紀律法律制裁提供方便,是部分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典型形式。”辦案人員介紹,楊剛明知自己手握重權,別人給自己送錢送物圖的是自己手中的權力,卻還是拿人民賦予的權力尋租,對幹部、商人的“圍獵”甘之如飴,心甘情願成為“溫水青蛙”,淪為別人的“甕中之鱉”。在金錢利誘下,楊剛執法犯法,助紂為虐,與一些犯罪分子沆瀣一氣,上演了一幕幕踐踏法律的鬧劇。

日前,經中共德宏州委研究,決定給予楊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9年3月27日,德宏州委召開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警示教育大會,通報楊剛充當“保護傘”的典型案件,釋放堅決清除黑惡勢力和走私護私背後“保護傘”的強烈信號。截至3月25日,德宏州紀檢監察機關共收到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236件,查結156件,立案查處42件42人(其中,涉黑涉惡腐敗案件24件24人,“保護傘”案件18件18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8人,移送司法機關10人。

20194月18日 星期四

農曆戊戌年三月十四日

2019年第63期 總第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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