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检·扫黑除恶专栏】清除“腐败瘤”亮剑“保护伞”——德宏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纪实

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公安局后勤处副处长、治安支队副支队长、警卫处副处长、装备财务科科长、警卫处处长,到陇川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再到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随着职务的升迁,他的防线逐渐被击破……2018年10月18日,经中共德宏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德宏州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德检·扫黑除恶专栏】清除“腐败瘤”亮剑“保护伞”——德宏州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纪实

“我们在审查调查中发现,杨刚自己收受贿赂尚不满足,还长期进行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安排家人亲属参与商人经营合伙分利润,甚至还干预和插手司法机关执法活动,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德宏州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说,根据问题线索,州纪委监委立即精准发力、深挖严查。

“为涉黑涉恶人员在境外开设经营赌场提供帮助,放松查缉非法出境赌博人员工作力度,帮助涉黑涉恶人员逃避处罚、解冻账本和银行账户……”2010年至2018年,杨刚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安机关查处赌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木材走私等案件中,为多名涉嫌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并收受贿赂。

“在接受涉黑涉恶势力给予的‘好处’和利益后,利用职务便利,为涉黑涉恶势力横行乡里甚至逃避纪律法律制裁提供方便,是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形式。”办案人员介绍,杨刚明知自己手握重权,别人给自己送钱送物图的是自己手中的权力,却还是拿人民赋予的权力寻租,对干部、商人的“围猎”甘之如饴,心甘情愿成为“温水青蛙”,沦为别人的“瓮中之鳖”。在金钱利诱下,杨刚执法犯法,助纣为虐,与一些犯罪分子沆瀣一气,上演了一幕幕践踏法律的闹剧。

日前,经中共德宏州委研究,决定给予杨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9年3月27日,德宏州委召开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杨刚充当“保护伞”的典型案件,释放坚决清除黑恶势力和走私护私背后“保护伞”的强烈信号。截至3月25日,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36件,查结156件,立案查处42件42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案件24件24人,“保护伞”案件18件1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20194月18日 星期四

农历戊戌年三月十四日

2019年第63期 总第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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