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餐飲工資怎麼算,有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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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疫情的影響乃至波及到全國三十一個省市,而舉國上下為了共同抗擊病毒的影響,國務院嚴防嚴控指揮部基呼每天都得通報24小時疫情發展的變化,同時發佈確診新型冠狀病毒人數,疑擬患者人數,以及康復出院人數,當然對以確認人數還不斷有上升趨勢,但隨著疫情全面控制,將會得到一個有效的措施。但還處於一個非常的特殊期。

哪麼為了企業的全面復工?中央即採取了一定的措施,可以分時段進行復工,至於對餐飲業的全面會復營業?看來暫時還未有出一個具體的規定。當然隨著疫情有效控制,可能會在不久的時候,即可以正式復業。至於對餐飲業所有員工在受疫情的影響下,未能得到及時的復工復業?而對待員工的工資問題究競怎麼樣處理?當然哪,對於題主所提出的問題,我個人確是這樣認為的,應該說,尤其是對餐飲業即是股份制企業,還有很多的都是私人企業,而對本企業的用工制度絕大多數都數即是固定工資,哪麼對於這樣的群體,雖然都是固定工資,但是他們的純收入都得靠每天的經濟收入來發放企業員工的工資,如果一天不能開業?哪麼損失可能不是一個小數目,而且,從武漢疫情的慢延,以至到今天還沒有能開業,可想而知,對餐飲業的損失是具大的。所以說,對餐飲業員工的工資問題,確實是個問題?

哪麼究競怎麼樣才能處理好這一問題?當然,尤其是面對企業老闆,心急如焚,但是沒有辦法,確實不願看到這一情況。我想,疫情無情,人有情。而出現在這一關健時刻,尤其是對我們的員工更要理解國家及及政府,尤其是要更多多理解企業的老闆,大家共渡難關,哪麼作為企業老闆又應該如何處理好這一問題?應該說,老闆為了全體人員,可以發放一定生活最低保障費,讓所有員工都能感到企業的溫曖,同時我相信,疫情總會過去,春回大地的日子很快就要到來!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顧雲孫


1.因受疫情影響,餐飲企業能否對員工進行調崗並降薪呢?

建議:

若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

若未能協商一致的,餐飲企業對員工的單方面調崗,必須在公平合理的範圍進行,且調崗後的工資待遇應當與原待遇持平。

2.推遲復工期間上班的餐飲企業,是否需要向職工支付加班工資?

建議:

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餐飲企業在2月3日至2月7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勞動者工資,在2月8日及2月9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氣無法調休的,應按休息日加班的標準支付200%的工資,因此建議與員工協商好調休事宜,減少加班費的支出。

3.餐飲企業因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員工工資如何支付呢?

建議:

應依法支付停工工資或生活費。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因篇幅有限,對於疫情餐飲工資怎麼計算,還有很多相關問題。感興趣的朋友可關注我的頭條號《餐飲酒店職業經理人》,我會陸續發出相關的文章,供大家參考借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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