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奔馳女車主事件,車主當時為什麼不走法律程序維權呢?

把我牛逼壞了


走法律程序維權太難,還需要時間和精力去了解那些法律法規,等到一步一步走下來,耗費的人力物力很大。一般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都會先找4S店解決。但是奔馳是大公司,他們更瞭解國家的法律法規,出現問題他們也會用法律法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況且4S店讓車主打12315投訴,說明他們深信自己是依法經營的,所以並不害怕。

在這次維權事件中,女車主與4S店是講道理的,只不過協商解決不滿意,而且打投訴電話也沒有受理,才會去4S店“大鬧”。因為視頻在網上迅速傳播,才被有關部門重視起來。

這件事情說明什麼?說明一個普通消費者權維權太難了。為了維權成功,也只能使用一些其他手段,否則根本不會被別人看到。4S店做到那麼大的知名度,一定比我們普通人更懂法律,走正常法律維權,他們也不一定會吃虧。

說到底,受害者永遠都是弱小的一方。





娛樂之涉世未深


打官司維權搞過一次,從起訴到勝訴歷時一年左右,但執行搞了兩年。就兩萬多塊錢的維權。搞的疲憊呀。後曾因為一臺65寸康佳牌液晶電視出現質量問題而打12315投訴,結果兩天內打了四五次,都是電腦答錄機接聽,後因工作忙也就沒再打了。感覺12315口號喊的響,實質沒什麼作用(至少對我沒起到作用)。找廠家售後時那態度是相當玩味,就是一口咬定我人為損壞,維修費用4千多接近五千。不滿意可以自行找第三方鑑定,如果鑑定結果廠方認可了就不收維修費用。我去,最後懶得費勁,直接把電視送人了,此生與康佳這個品牌繞道了.……我只想說做為一個消費者,維權想通過合法途徑進行,真的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很難.......奔馳事件開始去找店家解決是怎麼被待見?如果不是被大眾所知曉造成了影響力,恐怕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得到滿意的結果。期待社會進步到不用這種行為就能解決問題


行者無疆0710441000


這裡非常認真和鄭重的告訴你:對待借錢不還的老賴們,債權人都是通過法律程序,而得到了法院終審判決書的,那麼,請你再去問問:有多少法院終審判決書得到執行了???好多終審判決書都四、五年了,法院執行局法官是一點點都沒有去執行啊………當今社會,這都是小民的悲哀和無奈啊。如果,女碩士生去法院起訴西安奔馳店黑社會老闆,那麼可以肯定的是:女碩士生,不但會賠進了訴訟費,還會在沒完沒了的時間裡被拖垮……其實,女碩士生的這種維權,根本就不用去法院起訴,政府的工商局、消費者協會、12315他們都可以解決這個問題。這種事情,都是明擺著的問題,可是,誰能站出來為人民主持公道呢???正義何在……


天行健素可泰


因為她還沒有證據,自己取證太難,這樣一鬧,到時證據有了,就會走的,法院起訴關鍵是證據,沒有證據一切都是白搭,當然,她如果明確知道不是自己磕碰造成的,起訴後讓法院委託鑑定機構也是可行的,但是要付出高額訴訟費用,如果按消費三倍索賠加退車,訴訟標的將達到200多萬,訴訟費也是很大一筆開支,加上鑑定費,這些都是要原告先付的,萬一敗訴,這個錢就打水漂了,所以先搞明白原因是對的,沒看現在她也不接受退車了嗎,就是在為索賠做準備,當然風險就是不是質量原因或者欺詐,那麼她也不虧。她那一句店前修路,顛了兩下,對她不利,還說機體有個洞,這個洞怎麼形成的,這是這個問題關鍵,出門口碰的就糗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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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用戶,他(她)的一生中可能只買一兩次車,不可能因為買輛車要先學一學有關購車糾紛的相關法律或專門請個律師,而銷售方常年和顧客打交道,他們深知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有的甚至有自己的律師團隊。顧客不僅對有關法律法規不清楚,甚至連自己要買的車的有關性能特徵使用方法等都不清楚,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顧客始終是被動的。如果商家故意欺騙、引誘、坑害顧客,那顧客是沒有任何抵抗能力的,只能任人宰割。因此,需要我們的商家文明經商,誠信為本,良心至上,給顧客一個溫馨體帖的服務,不要因為顧客不熟悉商品、不瞭解相關法律法規而鑽他們的空子。我們的法律、我們法規、我們的相關管理部門,都要充分理解顧客所處的弱勢地位,充分照顧到他們的切身利益,要讓他們的維權行為變得簡易、有效、可行。如果採取法律的手段很方便、很有效,那她一定首先想到的是採取法律的手段,但,實際上這種方法可能更繁鎖而耗時費力,而且,我們的法律還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


冷眼無邪


本身交涉也是一種法律程序,法律運用,只不過還沒到法院起訴程序。相對而言,法院起訴程序的週期從立案到開庭到宣判,要長一些。


滕州市木石司法所


事情不放在自己身上,都會說風涼話。記得多年前我買某品牌冰箱,三開門,在一傢俬營的家電銷售商店購買的,只交了一兩百元定金,可是冰箱送到家開箱一看,有一個門管不嚴,我說換一臺,可商家說你把錢付了吧,然後你打售後電話,讓某品牌的售後來修,我聽了就和他說,我不會和售後說話的,我買的是你的貨,新冰箱有問題你讓我找售後,可能嗎?最後他還是給我換了,知道為啥嗎?對,不換我不給他錢。


左右為囡


感覺這個問題有點白痴,當你的車出問題的時候你肯定會找售後,而且作為一個不懂車的小白來說,你做的就是在等他們的處理結果,所以開始時你就是在等。當他們的答覆不滿足你時,會有協商呀,這也需要時間,拖來拖去就變成糾紛了,然後就是法律了其實說白了,什麼問題不積累到一定程度,是不會走法律程序的


高壓鍋on


走法律維權,別開玩笑啦。在中國個人是鬥不過機構的,也就是說他們(4兒子店)店大壓客。通過法律維權,是誰主張誰舉證的方式。你告他們是要提供他們侵權的證據的,請問你如何提供“沒有開出4兒子店”就漏油啦。首先,你要通過第三方鑑定機構拿出鑑定結果,而且,你敢說鑑定結果對你“有利”嗎?第二,你要支付鑑定費用,法院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這筆費用幾千甚至幾萬。第三,時間成本。通過打官司快了半年一年,慢了十年八年沒有什麼奇怪的。

舉個例子,我有一個維權(醫療糾紛)當時沒有在醫院“鬧”他們,而是“非常理智”的通過法律來解決問題。要知道本來“醫療侵權糾紛”法律規定是“舉證倒置”的,可是法院缺讓我去進行“醫療鑑定”由於我們是外行,提供的“證據”不全面,因此“鑑定結果”對我非常不利。所以,就因為鑑定等等問題,官司打了9年,最後也沒有“贏”輸得很慘。這裡面有沒有“司法黑幕”“紅惡勢力”相互勾結,我們就不得而知啦!所以古時候有句話非常有意義就是“屈死不告狀,餓死不做賊”。。西安奔馳女採取的“鬧4兒子店”的方法是對的,通過自媒體,把“事情”鬧大,機會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的。就會有人“利用”這個機會就行炒作的。還會有人利用這個機會“蹭流量”的。。3月份的“流浪大師”不是被許多人“蹭”了流量嗎,有了流量,就有人幫你“管事兒”的。你不必要費心,費勁,費時間地去“打官司”。中國的司法環境告訴我們,能鬧,就不要走司法程序。


領航者3528


一張圖片就很能說明問題……利之星已經是法院的VIP被告了,人家有強大的律師團隊,根本不怕你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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