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粮油等四类经营场所恢复营业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扩散,同时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2月10日,宁化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下发第8号令,恢复粮油店、食杂店、肉铺店、卤味店等四类经营场所营业。


通告指出,2月11日起,除银行、农贸市场、超市、药店、母婴店、面包店、加油站、粮油店、食杂店、肉铺店、卤味店等十一类营业场所外,其余经营场所继续关闭,具体恢复营业时间以宁化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通告为准。


通告要求,上述经营场所须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停用中央空调,定期消杀;快递、外卖要实行无接触配送。(张茜茜)

来源

宁化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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