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中院执行局积极做好疫情期间执行工作

近日,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执行干警依法、安全履职,针对执行工作与当事人接触多、外出办案多等特点,海西中院执行局通过微信及内网平台召开专题会议,对疫情期间的工作进行安排。

会议提出:一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防控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依法审慎开展执行工作,不得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和外出执行,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同时,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接待当事人一律通过微法院、微信、短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办理,如需要见面处理的,在询问身体状况的前提下,报院办公室指定场所、满足防护措施等条件下开展工作。三离青返回的执行干警,按照要求做好自我隔离工作。在岗干警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外出佩戴口罩。上班期间不扎堆、不串办公室。同时要求勿恐慌、不信谣、不传谣,通过正规渠道,关注疫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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