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凉山州市场监管局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州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按照省、州、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州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做好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告之如下:

一、严格实施安全风险评估。企业要按照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要求对生产条件进行自查和评估,确保安全防范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生产经营设施设备性能和生产经营场所消毒杀菌达到标准要求,对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要求和疫情防控条件的生产主体,暂停生产。

二、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制,组织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人员健康防护制度,开展疫情防控培训,逐级落实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严格内部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频次,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三、严格实行生产经营场所防控管理。严格执行场所设备清洗消毒制度。增加生产加工场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频次,避免积尘、积水,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加强空气净化系统的清洁和消毒,及时更换空气过滤装置。

四、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认真落实返工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仔细排查返岗职工假日去向及人员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等,并做好记录,并有针对性地落实好防控措施。落实从业人员个人防护要求,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积极宣传和使用个人防护措施。严禁患有感冒、发热、咳嗽或咽部不适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生产加工食品。

五、严格过程管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要进一步提升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肉蛋奶、米面油等重点食品生产关键工艺工序的过程管控,严格落实原料、生产工序和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检验和运输交付控制要求,强化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防控,避免交叉污染,确保生产过程合规产品质量合格。

六、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做好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工作,严禁采购和加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严禁采购和加工野生动物、来源不明的活体动物和动物源性不明的食品原料;严禁采购和加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七、严格执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的出厂检验控制,查验检验合格证明和安全状况并做好记录,确保出厂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八、严格增加供应,稳定市场秩序。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努力增加供给,充分发挥线上线下优势,统筹安排货源,及时补货,畅通物流通道,确保市场供应充足,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行为。

2020年2月12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