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後24歲,在一個廠裡做後勤倉庫工作,壓三個月工資,該不該離職,迷茫?

胡胡胡亞飛啊


現在都什麼時候了,你還能接受壓三個月工資的工廠?說句刻薄一點的話,這種工廠確實做的不對,但你們在其中工作的員工也自身有問題,工廠的毛病也是你們員工慣出來的。如果所有的員工都不同意工廠壓三個月的工資,都離開的話,這個工廠肯定不敢這麼做。所以你不是該不該辭職,而是應當立馬辭職,要毫不猶豫的辭職,並且反思自己。


幹過後勤倉庫工作的人都知道,倉庫工作非常的繁瑣,如果你是在一些大廠或者電子廠幹倉庫工作,平時很少有休息時間,工作特別煩累。如果工廠再壓你三個月的工資,你會很舒心的工作嗎?一定不會的,誰也無法在這樣的工廠長久的待下去。

現在隨便去哪裡找一份工作,都不可能一壓就壓三個月的工資,壓一個月工資的工廠都頂天了,你為什麼不會主動的離開呢?你才24歲,年紀輕輕的,想找一份按月到點發工資的工作還是很輕鬆的,就算去一般的工廠做普工也是一個月發一次工資,大把的好工作不幹,為什麼偏偏找那個最差的工廠呢?趕緊離職才是正路。

我還想告訴你,你離職的時候,一定要要求工廠一次性給你結清所有的工資。如果工廠不給你結清工資的話,或者要拖你幾個月,一定不要答應,你應該立刻去工廠所在地的勞動部門投訴,我敢保證,只要你去勞動部門投訴了,你的所有工資可以一次性都要回來。

你遇到的這個工廠讓人越想越氣,太不把員工當回事兒了,竟然能連壓三個月工資不發,我認為你有必要懲戒一下這樣的工廠。本來勸你主動離職的,但現在我建議你最好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理由就是工廠連壓三個月工資未發,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必須及時足額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的條款,所以你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工廠一次性給你結清所有的工資,並且支付你經濟補償。如果工廠不答應,你就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你一定能夠勝訴,這也算是懲戒工廠了。

綜合來看,你必須離開這樣的工廠,但最好的做法不是主動辭職,而是你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然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所有未發的工資,並且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此外,你還要從這個工廠的行為吸取教訓,以後找工作,如果碰到哪個公司壓工資超過一個月,就不要進,直接重新找工作。


Sir聊HR


一、前途

沒有做過,但是身邊有媽媽輩的在做,也是押3月,很不人性,而且這類工作,基本是既沒有錢途,也沒有前途,而且呆久了,人會有慣性,不想改變,就很難走出去,就年紀來說,太浪費了。

二、環境

一般這類環境不開闊,接觸外界較少,容易被困住。

三、準備

有迷茫就說明想離開,那一定是不滿的地方。離職不是那麼簡單的,也不能意氣用事,需要想好未來。

首先要想好以下幾點,可以自己列個表出來

1、對於目前工作不滿的地方

工資:數額,發放時間,計算方式(基本工資+績效)

工作時間:朝九晚六,雙休,是否加班,節假日是否放假,上下班在路上花費的時間

福利:五險一金,節假日禮物,年底雙薪

2、目前自身條件

存款:存款夠多久,存款多,那麼找工作時間也更充裕

住宿:住所是否租賃,如果租的,存款夠房租水電嗎

自身能力:工作經驗,學歷,是否能說會道(很多公司是需要這個的)

3、感興趣的工作

結合自己的性格,找自己感興趣的工作,比如內向的人,可以選擇不怎麼需要交流的工作,要是外向的,可以找需要能說會道的工作。

4、能吃苦嗎

怕苦怕累嗎,先想要自己能接受的底線,比如有人可以吃體力的苦,有人則願意吃腦力的苦。體力的苦就是動手,腦力的苦就是去學,去思考,當然很多時候,倆者是結合在一起的,比重不同。(舉個例子,IT技術人員,腦力勞動者,器械維修技術人員,腦力加體力)

想明白了這些,你就可以決定什麼時間辭職,選擇什麼類型的工作,對未來工作做到心中有數。

一點淺見,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老鸚娛樂


首先,你有沒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一:沒簽,那麼沒簽合同就違法了,你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申請補償。(這種情況沒必要繼續留在這家公司,因為非常不正規)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簽訂了勞動合同,壓三個月工資是違法的,且如果沒有給你買社保也是違法的。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

1.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用 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2.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法律之外的話:找工作是為了有工資花,壓你那麼久的工資,你這麼年輕也沒有存款,你的經濟壓力會很大。從道德角度來說這都是非常不合理的,一定要在正規單位上班,才能保障自己的現在及未來。


德根律政


看到其他人清一色的勸你離職,我說下個人的看法吧,希望能幫到你。


一、現在的工作要繼續做嗎?


1、為什麼做倉庫工作呢?

我們在判斷一件事情的時候,要從多個角度來看,不能只看到一面。

你現在做後勤倉庫工作,在很多人看來,確實是沒有前途的,所以他們讓你趕緊辭職,也不算錯。

但是,我在想一個問題,既然你會去做這樣的工作,肯定你的條件不算很好的,不然會有很多選擇,也不用在這裡糾結了。


2、倉庫工作一定不能做嗎?

我始終認為,工作時,不但要看到眼前利益,也需要綜合考量長期收益。

說實話,如果讓你一輩子做倉庫工作,那肯定是沒多大前途可言的。所以你應該看看,公司是讓你一直做這個,還是另有打算。

事情都有兩面性,你如果馬上辭職了,能找到更好的嗎,可以好好想想。


二、壓三個月工資對嗎?


對於這點,不管是其他人的說法還是在我看來,都是公司做得不對,你是弱勢的一方。

但你得深度思考下,為什麼老闆敢這樣對你?

還是你的價值不大,老闆可以隨時找到替代你的人,所以不在乎你的想法啊。

你就算換到其它公司,一樣會碰到很多你感覺不公平的地方,想改變這種情況,唯有讓自己變得更強大,有價值,才有討價還價的權利。

抱怨容易,解決問題才是最難的。


三、需要馬上辭職嗎?


以你現在的能力,就算辭職了,也不過是從這個倉庫,換到另外一個類似的倉庫而已,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你可以跟領導申請下,能轉崗到銷售或者技術崗位嗎,如果能去這些崗位鍛鍊下,就算當時沒賺到多少錢,對你以後的發展幫助也會更大。

比如,你轉去技術崗,從學徒做起,等你掌握了這門技術,離職後,也能去找份技術工作了。

每一次轉身,都應該為下一次做鋪墊,而不是意氣用事。


總結


綜上所述,你現在才24歲,還有很多學習的機會和成長的空間,不要浪費時間從一個坑跳到另外一個坑。

當然,你現在公司沒有合適崗位的話,可以辭職去找一個有積累的工作,不要再去做機械重複的工作了。


我是李舟,10年實戰經驗,每天分享3~5條幹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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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舟創業筆記


比你大一歲,雖然不在工廠裡上班,但是應該比你更慘,我想和你說,必須辭職,除非你想一直過這樣的生活。

人只有跑動了才有機會,要麼讓眼睛和身體去外面跑,要麼讓腦子和思想去外面跑,待在工廠倉庫的後勤裡面是一輩子沒出息的。

年輕人……能不去工廠就不去工廠,能不去流水線就不去流水線。

在工廠裡呆過的都應該知道流水線的工作是怎麼樣的?都應該知道工廠裡的工作是怎麼樣的?那些無聊的、重複的、機械性的工作,真的不應該交由一個二十幾歲的年輕人來幹。

太多人的大好年華就這樣浪費了,不管你讀沒讀過書,有學歷沒有學歷,這個世界這麼大,為何要讓這年輕的時光屈居在那流水生產線上呢?第一浪費年華,第二封閉見識,第三封閉對這個社會的認知。

還不如去高樓大廈上洗玻璃,起碼你遠眺一下,你還能看到這個城市有多麼的大,有多麼的繁華。

24歲的年紀說小不小說大不大,但是你應該要開始為你的人生和未來有點想法了……。

對我個人來說,二十幾歲不算大,但是也挺著急,不是著急成家,而是著急立業,就算我做不出什麼大的成績,但是我起碼得確定我接下來的人生的方向。

你會迷茫,會在這裡提問,那就說明你對現在不滿意,既然不滿意,那麼就要去改變!!!二十幾歲的年紀,你哪怕出去跑銷售,也比待在工廠倉庫的後勤強。

總之你記住:人只有跑動了才有機會,要麼讓眼睛和身體去外面跑,要麼讓腦子和思想去外面跑,待在工廠倉庫的後勤裡面是一輩子沒出息的。


儒豐直言


在24歲的年齡,在廠裡做後勤工作,並且被壓三個月工資,我個人建議,越早辭職越好。原因如下:

1.這家工廠最大的毛病就是壓三個月工資,明目張膽的違法行為。

壓三個月工資,也就是說前三個月沒發工資,這就是變相的拖欠員工工資。出來工作就是為了賺錢,現在還能壓三個月工資的企業真是少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作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如果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不足等原因,暫時無法按時給員工支付工資,經與所有員工協商一致後,可在延期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

【解決方案】建議題主辭職,並且一次性結清所有工資。如果單位拒絕結清所有工資,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壓三個月工資這種做法單位理虧,勞動部門會責令單位在規定期限結清勞動者所有工資。嚴重者還會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還會根據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佈,加入“黑名單”。

2.年輕人應該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增長見識,可塑性很強,會有無數的可能。

24歲也是我的同齡人,進過工廠的人都知道,工廠的工作性質都是重複性的、機械性的、一眼能望到頭的工作,24歲,還有很多工作可以更好的提高自己,比如學習一門技術。

【實例】我表弟高二輟學,興高采烈的去工地打工,結果三個月就堅持不下去了,也是吃盡了苦頭,回來後在大家的勸說下要去學一門技術。他比較喜歡甜品,就去大城市學習了烘焙,自己也比較感興趣,所以學得比較細心,學會後在酒店做了兩年烘焙,回來後自己開了一家蛋糕房,生意也不錯,生活上也有一個定期的旅行計劃。總之,現在過得有聲有色,比我好太多了。

【小結】24歲正值青春年少,更應該去探索世界,尋找與自己更匹配的工作,會有無數的可能。

3.年輕人應該去幹更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更多的是要去學習技能,學習與不同的人如何更好的相處。

現在仍然有很多工作對學歷沒有過多要求,要求的是能吃苦、學習能力強,因此,有很多工作可以去幹。

【實例】我一個初中同學,上學時調皮搗蛋,是老師眼中的差學生,高中也沒考上。後來聽同學說去車行做銷售了,不久又轉到房地產做銷售,由於人比較機靈,很有眼力,把客戶說的心服口服,業績很好,得到領導的青睞,現在已經是銷售主管了,收入非常可觀,也算是同齡人中的高收入了。

【小結】學歷不高的人也不用自卑迷茫,年輕就是資本,條條大路通羅馬,只要勇敢踏出第一步,後面的世界很精彩。

【總結】24歲的年齡,年輕就是資本,壓三個月工資的後勤倉庫工作實在不值得,還有很多更有意思、收入更好的工作值得去挑戰,一切都是為了能有更好的生活。


小可職場日記


首先你要考慮離職之後你會做什麼,是不是馬上就有新的工作代替,況且如果你選擇離職的話,這三個月就等於白乾,即使找到新的工作也要重新適應,所以給你的建議就是,暫時繼續工作,有新的工作以後再選擇離職。

現在這種情況對你來說,只有兩種選擇,要麼繼續幹,要麼找新的工作。


選擇繼續做,熬過去之後會新收穫

既然你知道這一份後勤倉庫管理的工作會壓工資,你依然幹了三個月,這就說明你已經做好了加更多的心理準備,只是這三個月付出的一些收穫沒有獲得該有的工資,讓你覺得心裡有些迷茫。

你應該清楚自己前三個月的工資是多少,工作之前應該和公司溝通清楚這三個月的情況,公司可能會怕你做了一個月,兩個月不幹就走人了,所以才會選擇押三個月的工資,這樣,畢竟三個月堅持下來以後肯定會適應這份工作,也會繼續選擇留下來。

所以公司這樣做的原因就是想找一份能長期工作的員工,做好後勤管理工作,這樣對公司有很大的好處,也可以讓你有一份穩定的工作,我想三個月以後的工資絕對會有很大的提升,況且一下子拿了三個月的工資,自己心裡也會覺得很多錢的感覺,這也是公司的一個套路。


選擇離職,出去闖蕩拼搏

24歲的年紀正是應該拼搏的時候,不該選擇後勤管理,這樣沒有出路,雖然穩定但無意義的工作,這樣做時間長了就會讓你變得麻木,不思進取,你的人生就這樣層次固定,不會有什麼改變。

年輕就是需要折騰,所以你應該去學一項技能或者技術,讓自己能有能力,這樣即能有一份好的工作,靠手藝吃飯畢竟是長久的,這樣不會餓著自己,如果24歲的年紀沒有什麼能力無所事事的話,還不如學一項技能,讓你能看到自己的未來,能夠有更多的積累,畢竟年輕人還是需要努力賺錢。

利用兩年的時間充實自己,規劃好自己的人生目標,和學習能力的方向,跟著這個目標走上自己慢慢提升,不要著急,短暫的沉澱,會讓你的以後能有更豐富多彩的展現。


作為年輕人就應該有一個夢想,就像周星馳電影就說的:“沒有夢想和鹹魚有什麼區別。”年輕就是你的資本,你應該為了自己的夢想而拼搏奮鬥,不應該在吃苦的年紀選擇安逸,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年輕就是要折騰,所以你一定要去努力提升自己,才能更好的展現自我價值,讓自己讓家人過上更好的生活。

結語

作為24歲的你這份工作,等拿到工資以後就可以選擇去提升自己,或者換一份更有意義的工作,能力是需要不斷的學習和培養的,有些人不甘平庸,所以他才會更加努力,你只有真正的努力,才能對得起自己的內心,這個年紀不要自欺欺人,該吃苦就要吃苦,所以,奮鬥吧,年輕人。


風雲木招


一、從法律規定來說,壓工資這種做法是嚴重違揹我國勞動法的,我國法律有明文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關於〈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辦發[1994]289號
“按月支付”應理解為每月至少發放一次工資,實行月薪制的單位,工資必須每月發放,超過企業與職工約定或勞動合同規定的每月支付工資的時間發放工資即為不按月支付。

可能會有答友會說這可能是工廠行業的“潛規則”,我不太瞭解行業,但我想說肯定不是所有工廠都是如此,而且三個月真的很多,對於明面上就嚴重違法的企業,我不認為具備可持續性發展的可能性,企業不發展,題主又何談發展!

二、撇開法律不談,咱們談職業,24歲,工廠後勤倉庫是否該離職呢?

因為題主給的描述過於簡單,且不清楚題主之前的職業和對未來的規劃是怎樣的,我只能大概談一下如果題主離職或不離職,有哪些成果或損失

1、題主不離職

我對工廠行業和後勤倉庫職位都不太清楚,所以不能給到非常詳實的規劃專業建議,但題主可以用一個簡單的方法來判斷這份工作是否適合你一找參考

題主可以看一下目前你們廠裡哪些人是從後勤倉庫崗位晉升上去的,目前發展如何,你是否希望自己將來可以“變成”他們的狀態,如果是,你在詳細請教下他們是如何做的,去學習挖掘他們的優點“收為己用”,在結合自己實際情況給自己做個規劃,執行即可;如果不是,可能真的要考慮離職了

2、題主離職

如果題主決定離職,那就需要考慮“成本問題”了

①我那壓的三個月工資和目前的工作能否拿回來

按照法律來說,用工單位是不能無故苛刻題主的工資的,但實際操作中,部分單位確實存在“違法”現象,所以題主要先想清楚,如果辭職要如何和用工單位“談判”爭取自己應得的利益,這點建議題主查閱下勞動法、社保法等相關法條,準備好“理論基礎”後再談!同時,也要做好可能拿回部分甚至拿不回來的心理準備(當然,題主願意花時間和精力成本肯定是拿得回來的,但時間和精力損耗可能比金錢損耗更傷)

②我有更好的選擇嗎

企業雖然不喜歡“騎驢找馬”的行為,但對於我們求職者來說這是最保險的做法,特別是目前大環境不好的趨勢下。所以題主需要考慮:

如果離職,要找什麼樣的企業,找什麼樣的工作,想要什麼職位,待遇需要怎麼樣,這個職位目前的市場工資是否能滿足自己目前對於工資的要求......

考慮清楚,最好做做市調,然後和自己現在的工作做一個對比。如果比現在自己的職位更好,那麼好,立即走人;如果和自己目前的職位差不多甚至還不如自己現在的職位,那麼最好先繼續留著,保持觀望,等到找到能滿足自己要求的再走不遲。當然,最好的情況是在離職前,你已經找到一個令自己滿意的工作了,那麼恭喜你,皆大歡喜!

③我目前的積蓄能“容忍”我失業多久

如果題主決定裸辭,一定要考慮清楚你的積蓄的“容忍極限”在哪裡,畢竟社會是現實的,沒錢真的是萬萬不能啊!


綜上,因為違法,我認為題主應該離職,但離職前,請題主考慮清楚我上述的問題,做好“預防工作”,在下決定


HRBP毅先生


首先回答一下這個很現實的問題,24歲,在工廠做後勤,壓三個月工資,該不該離職。

我認為,如果你現在是在漫無目的混日子、得過且過的狀態,我勸你離職。工作待遇不太好是一個原因,你的生活狀態也是一部分原因。

不是因為我厭惡你的狀態,而是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目標,希望你改變自己,而不是渾渾噩噩。我希望你真正地活著。

當然,個人認為,離職對於目前的你來說其實比較次要,最重要的事情是你沒有找到能夠為之奮鬥的目標,所以你迷茫了。

24歲,正是一個人黃金奮鬥時段的開始,你可以嘗試各種各樣的事,過各式各樣的人生。

我的公司裡有個小女孩,今年剛畢業,單槍匹馬地就闖到廣州來了。我問她為什麼來廣州,她很明確地告訴我,她有一個夢想,所以即使單槍匹馬無人識,她也一往無前地來了。

她回答時,眼裡閃爍著堅定的光芒,讓我覺得她是真正活著的。

我很欣賞這樣能夠堅定自己的目標併為之不斷奮鬥的人。因為這樣的人,他的人生是很明確的,即使生活再累,再不順遂,他依然有著可以倚仗前進的燈塔。

但是,如果你沒有一個能夠為之奮鬥的目標,你不明白自己想要成為什麼樣的人,你的人生就會變得比較坎坷,你會比別人做走許多彎路。

但其實你也不必太過焦慮,你的人生再迷茫,你也要知道,條條大路通羅馬。

你在迷霧中不斷摸索著前進,也許你會碰壁,會跌倒,會受傷,但你總會活出真正的自己。

有時候,很多事情堅定本心,順其自然就可以了。

當然,最重要的是,你不要只是想,而是要去做。

你有離職的念頭,又為什麼猶豫?你的猶豫只會讓你耗費更多的青春。

你才24歲,為什麼不去試試不一樣的人生呢?

求職面試是開啟職場生活的一把鑰匙,當你真正進入職場,從實習期如何度過到和領導談調崗、談升職加薪等都有門道,小至如何發郵件大至對標工作法等都是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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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現在不要問要不要離職,要懂得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你現在的情況是公司無故拖欠:

所謂“無故拖欠”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依據原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剋扣”勞動者的工資不包括以下減發工資的情況:

(1)國家法律、法規中有明確規定的;

(2)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的;

(3)用人單位依法制定並經職代會批准的廠規廠紀中有明確規定的;

(4)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相聯繫,經濟效益下浮時,工資必須下浮的(但支付給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5)因勞動者請事假等相應減發工資等。“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不包括:

①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

②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影響,在徵得本單位工會同意後,可暫時過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時間的最長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各地情況確定。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為無故拖欠。

二、無故拖欠工資有哪些後果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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