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生活保障類行業復工復產的通告

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切實加強疫情科學防控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工作的通知》,為落實省委、省政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復工復產”要求,切實維持正常經濟社會秩序,現就疫情防控期間全市生活保障類企業復工復產開業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2月13日起,具備經營條件的賓館、飯店、酒店、餐館等餐飲服務單位,由經營主體申請,經縣(市、區)市場監管、衛生健康等部門嚴格審查後,可恢復營業。小餐館餐桌擺放間距至少1.5米,禁止多人同桌就餐。賓館、飯店、酒店等餐飲服務單位採取盒飯形式供餐,以外賣方式進行配送或者現場帶走,不提供就餐場所,不得允許消費者在餐廳聚餐、聚會。恢復營業的餐飲服務單位營業時間不得超過晚上10點。

二、2月13日起,理髮店、便利店、蔬果店、麵食加工店、鮮花店、洗車房、洗衣房等生活必需服務類店鋪可開門營業。從業人員和消費者必須佩戴口罩,營業場所必須做好消殺工作。網吧、電影院、歌舞廳、健身房等人員密集場所、娛樂場所暫不開放營業。各縣(市、區)行業主管部門要會同衛生防疫部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三、2月13日起,診所、門診部可正常營業。醫務人員必須佩戴口罩,診室候診和陪護人員不得超過3人,輸液床(椅)間距不小於1.5米。要第一時間對接診患者測量體溫,詢問市外旅居史。室內各區域每日消毒不少於2次。發現可疑病例要立即停診,患者及同室人員要當即留置,並向各縣(市、區)疾控中心報告。各縣(市、區)衛生健康部門要做好監管工作。

四、2月13日起,各縣(市、區)取消城區車輛限行限流和出租車限行措施。交通部門要督促做好出租車消毒、從業人員和乘客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堅決杜絕拼車、多人同乘等行為。

五、各縣(市、區)要督促轄區各居民小區繼續盯緊看牢居家觀察人員,來酒返酒居家觀察人員要獨居隔離,切實做到不外出、不與家人和同小區人員接觸。

六、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主動作為,認真貫徹落實好本通告精神。各經營單位要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單位法定代表人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切實把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細落實。

特此通告。


酒泉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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