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宣告不起诉决定 办案防疫“两不误”


“你能听到我说话吗?”检察官孙红霞对着摄像头一边对话测试语音,一边挥手调试镜头。

远程宣告不起诉决定 办案防疫“两不误”

“能”大屏幕里是孙某某和他父亲两张略显紧张的脸庞。

为确保特殊时期刑事案件办理工作稳妥有序进行,2月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向犯罪嫌疑人远程宣告不起诉决定,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

远程宣告不起诉决定 办案防疫“两不误”

孙某某涉嫌盗窃一案,该院于2019年7月份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在考验期内,孙某某能够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并顺利通过县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站的各项考核。考验期满后,该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有一句古话叫‘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希望你能够吸取教训,找一份正当工作,遵纪守法……”承办检察官谈中华在宣读完不起诉决定书后,对孙某某和他父亲进行训诫,要求孙父加强对孩子的管教,多关心孩子社交情况,与孩子共同努力,积极面对生活。

孙某某表示自己非常后悔,感谢检察机关能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牢记教训,好好生活。

灌南县检察院切实履行职能,认真贯彻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采取远程视频系统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布不起诉决定,对其解除取保候审,并对孙某某及其父亲进行训诫。疫情防控时期,该案办理案件因时制宜,除了远程宣告相关法律文书,还采取远程讯问、询问核实案情况,引导律师通过案件管理部门电话、“12309中国检察网”等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减少人员流动的办案方式,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确保办案质效“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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