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药械监管“跑”在疫情风险前面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强化“疫”期药械监管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与价格监管,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开展疫情防控用品专项检查,通过督促引导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设立宣传牌,增添入口防疫消杀地垫,建立从业人员体温测量登记簿和购药人员登记簿等措施,全力保障广大市民安全购药环境。


努力让药械监管“跑”在疫情风险前面

一是全面开展排查,严守质量安全。

监管人员深入药店、医疗机构等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渠道、采购记录及存储条件等,确保经营的药械来源合法、渠道正规、质量安全,严防各类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流入市场。同时督促经营主体加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每日晨检制度,督促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营业期间佩戴口罩,做好店内消杀工作,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清洁卫生。截至目前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单位2260家次。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规范经营。

组织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60名负责人参加新冠肺炎提醒告诫会,印制《药品零售企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防控疫情风险提示》等宣传彩页17万份,强化宣传引导,要求经营使用单位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


三是建立购药台账,助力科学防控。

建立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发热、止咳药品购买实名登记制度,统计汇总购买发热、止咳等药品人员情况,并每日将上述信息报送至相关部门,为人员筛查、疫情控制提供参考。截至日前,全市药品经营单位共登记购买发热、止咳药品的消费者信息6750条。


四是加强价格监管,加大查处力度。

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借疫情发生之际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维护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经营秩序稳定。截至2月9日,全市累计查办与疫情相关违法案件79起,其中价格违法类案件56起,罚没金额4.39万元,防护用品类案件23起,罚没金额2.02万元,没收(暂扣)假冒伪劣口罩66971只、消毒液936公斤、护目镜3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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