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款物應當按照捐贈人意願使用

紀法課堂 | 捐贈款物應當按照捐贈人意願使用

網友“鄭曉敏”問:近期,有不少社會愛心人士希望捐贈款物支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請問我們捐贈的款物是否會按照我們的意願使用?紀檢監察機關會對此進行監督嗎?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時指出,要依法規範捐贈、受贈行為,確保受贈財物全部及時用於疫情防控。關於捐贈款物的接受、管理、使用與監督,《救災捐贈管理辦法》都有明確規定。

救災捐贈受贈人應當對救災捐贈款指定賬戶,專項管理

《救災捐贈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救災捐贈受贈人應當對救災捐贈款指定賬戶,專項管理。根據該規定,各地都會在接受社會捐贈的公告中指定專門銀行賬戶接受捐款。隨著移動支付的普及,很多慈善組織還在接受捐贈的公告中提供網絡捐贈二維碼(微信或支付寶掃描/識別二維碼均可捐贈)。只要按照公告提供的賬戶或二維碼進行捐贈,對捐贈款項的管理就會有跡可循,有利於實現捐贈款的賬目清楚、賬款相符。為了鼓勵愛心人士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贈款物,很多慈善組織都會

實時公開受贈情況,並定期公佈捐贈收入和支出明細,確保信息長期可查詢,接受捐贈人和社會的監督。

對捐贈人指定救災捐贈款物用途或者受援地區的,應當按照捐贈人意願使用

《救災捐贈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對捐贈人指定救災捐贈款物用途或者受援地區的,應當按照捐贈人意願使用。為了明確捐贈者的捐贈意向,很多慈善組織都會在接受社會捐贈的公告中提醒捐贈者註明所捐贈款物是否用於防控新冠肺炎,捐贈者也可以在捐贈時明確受援地區,這樣有利於確保捐贈款物按照捐贈人的意願使用。在捐贈款物過於集中同一地方的情況下,經捐贈人書面同意,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可以調劑分配。捐贈人有權向救災捐贈受贈人查詢救災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救災捐贈受贈人應當如實答覆。

根據疫情防控前線提供的情況,目前急需捐贈的物資主要有N95口罩、防護服、一次性醫院外科口罩、防護面罩、護目鏡、84消毒液、一次性消毒床罩、一次性普通口罩、一次性醫用帽、一次性使用手術衣、醫用手套等。但是一些愛心人士捐贈了不少對疫情防控並不不適用的物資,對於這些物資,慈善組織一般會告知暫不接受。如果已經接受了的,可以按照《救災捐贈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對災區不適用的境內救災捐贈物資,經捐贈人書面同意,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准後可以變賣。

對災區不適用的境外救災捐贈物資,應當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准後方可變賣。變賣救災捐贈物資應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一般應當採取公開拍賣方式。變賣救災捐贈物資所得款必須作為救災捐贈款管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救災捐贈款物的接受及分配、使用情況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救災捐贈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會同監察、審計等部門及時對救災捐贈款物的使用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該法第三十條規定,救災捐贈款物的接受及分配、使用情況應當按照國務院民政部門規定的統計標準進行統計,並接受審計、監察等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第三十四條規定,挪用、侵佔或者貪汙救災捐贈款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責令退還所用、所得款物;對直接責任人,由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面對疫情防控的嚴峻形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民政部紀檢監察組在線約談民政部有關司局負責人,指導幫助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募捐、透明高效分配調撥捐贈資金物資。各地紀檢監察機關也都積極行動起來,對救災捐贈款物的使用發放情況加強監督檢查。比如,山東省海陽市紀委監委發出《關於進一步規範疫情防控社會捐贈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要求各部門各單位嚴格按照“誰接收誰負責、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規範接收捐贈登記,嚴格分配使用程序,做到捐贈款物來源去向清晰準確,切實保障捐贈款物管理使用規範、合法、安全、有效。廣東省佛山市紀委監委在對社會捐贈款物的使用管理加強監督的同時,還特別注重處理好“應急”和“規範”的關係,著力發現和查糾有關單位或個人滯留、截留、挪用、擠佔捐贈款物等行為,堅決杜絕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失職失責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紀委監委開展監督檢查應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靈活多樣、務實有效的方式,不干擾一線同志正常工作,確保捐贈款物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發揮最大作用。(曹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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