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本次重組方案獲得煙臺市國資委批覆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254 股票簡稱:泰和新材 公告編號:2020-01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煙臺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和新材”、“公司”)擬通過向煙臺泰和新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和集團”)的全體股東煙臺國豐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豐控股”)、煙臺裕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泰投資”)發行股份吸收合併泰和集團,及擬向煙臺國盛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裕泰投資、煙臺交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煙臺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姚振芳等12名自然人發行股份購買菸臺民士達特種紙業股份有限公司65.02%股份,並向包括國豐控股在內的合計不超過10名特定投資者以非公開發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交易”)。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及其摘要的議案》等與本次交易相關的議案,並於2020年1月21日披露了相關公告。

2020年2月10日,公司收到煙臺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關於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並募集配套資金的批覆》(煙國資〔2020〕15號)。主要內容如下:

“一、原則同意煙臺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和新材”)發行股份吸收合併煙臺泰和新材集團有限公司和發行股份購買菸臺民士達特種紙業股份有限公司65.02%股份(以下簡稱“重大資產重組”)及非公開發行股份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募集配套資金”)的方案。

二、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完成後(不考慮配套融資、現金選擇權及觸發價格調整機制),泰和新材總股本為650,053,843股,其中:煙臺國豐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SS)持有121,500,972股,佔總股本的18.69%;煙臺國盛投資控股有限公司(SS)持有13,247,237股,佔總股本的2.04%;煙臺交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SS)持有1,131,110股,佔總股本的0.17%;煙臺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SS)持有906,926股,佔總股本的0.14%。同時,募集配套資金額度不超過5億元。

三、你公司及相關國有股東應按照有關規定,規範行使股東權利,維護國有股東權益,促進上市公司健康發展。

四、重大資產重組及募集配套資金方案實施完成後30日內,請將實施情況向我委報告。如需對方案作出調整,應重新報我委審核。”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方可實施,本次交易能否獲得上述核准以及獲得核准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煙臺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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