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止於智者 網絡謠言不可傳】勿當謠言的放大器、“二傳手”


【謠言止於智者 網絡謠言不可傳】勿當謠言的放大器、“二傳手”

  在大家積極阻擊疫情的同時,一些真假難辨的傳言也紛至沓來。


  日前,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檢察院、河北省公安廳聯合下發關於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通告中指出,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故意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造謠滋事、起鬨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


  面對疫情,傳播信息,我們要保持理性,多一份責任,多一些定力,不能把小道消息當做“真理”到處擴散、傳播,更不能成為謠言的放大器、“二傳手”。


注意:下面這些都是謠言!


“嚼大蒜能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近日,網民曹某某在網絡上發佈視頻稱“分享一個真實的案例,嚼大蒜能治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據石家莊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方微博消息,網傳視頻為曹某某道聽途說相關信息後編造而成,當地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明天開始不允許去市裡”

  近日,滄州市微信群、朋友圈出現消息稱“滄州市裡已經稱為疫區,明天開始不允許去市裡……”,經過相關部門核實,此信息純屬謠言。


【謠言止於智者 網絡謠言不可傳】勿當謠言的放大器、“二傳手”


“市公安局將封禁在微信群發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信息的微信賬號及微信群”

  近日,邢臺市部分微信群內有網民傳播一則標題為“警情通報”的消息稱,內容為“市公安局將封禁在微信群發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相關信息的微信賬號及微信群”,並署名為“市公安局網絡中心”。經核實,邢臺市公安局並無“網絡中心”這一部門,也從未發佈所謂“警情通報”。該信息為謠言!


“所有路口紅綠燈,統一24小時改紅燈”

  近日,有朋友圈、微信群流傳消息“市縣緊急會議精神……,從明天開始實行六個一律……”,經核實,此消息為謠言,張家口、唐山、定州、辛集等多地發佈闢謠聲明。


【謠言止於智者 網絡謠言不可傳】勿當謠言的放大器、“二傳手”


【謠言止於智者 網絡謠言不可傳】勿當謠言的放大器、“二傳手”


【謠言止於智者 網絡謠言不可傳】勿當謠言的放大器、“二傳手”


疫情面前,謠言更加可怕。

造謠疫情該當何責?


利用疫情危害國家安全 最高判刑15年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


  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


利用疫情擾亂公共秩序 最高判刑15年


  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編造爆炸威脅、生化威脅、放射威脅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


造謠情節較輕 視情況教育、罰款或行政拘留


  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謠言止於智者 網絡謠言不可傳】勿當謠言的放大器、“二傳手”


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讓我們一起,

為戰“疫”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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