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各大商超采取4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各大商超

采取4项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大商超严格落实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法》法定要求。建议采取如下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销售散装食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确保防护设备、设施齐备。建议采取预先包装(定量或称重)方式销售,避免消费者选取商品时飞沫传播、接触传播的风险。

现场制售食品。必须符合法定许可条件,加工制作人员和销售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每日定时检测体温。配备防尘、防蝇等防护、遮盖设施,切实加强对经营场所、设备、工具等定时、有效消毒。如不能保证符合上述条件,应停止经营。

食用农产品。果蔬肉蛋等基本生活用品,采购量大、选购时间长,建议预先包装、预先称重、加贴价签,减少集中挑选、排队过磅、交款等聚集风险。

鼓励不见面销售。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可借助网络平台、微信群、社区网络等方式销售食品,将消费者订购的食品统一配送至小区或社区,由消费者自取,实现不见面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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