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自然與生命:東西方《聖經》的對話

究整個《聖經·舊約》,其中心思想是“敬畏”:“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是叫你警示耶和華你神可榮可畏的名。你若不謹守遵行,耶和華就必將奇災,就是至大至長的災,至重至久的病,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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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對於自身,以及自身的潛力,最為根本和基礎的態度是保存敬畏之心。宗教在這一方面是做得非常到位的。宗教的目的在很大方面是保持人的敬畏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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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大與自私往往是遮蔽自身能力提升的最大的障礙。作為器的自身與作為道的自我是相輔相承的,而且,人的潛力是人的真正的力量之所在,而人的潛力也離不開人的各種各樣的與生俱來的習性。正是顧炎武所云,“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與下者謂之器,非器則道無所寓”。而敬畏之心是處理好這兩者關係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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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人的聖經,也就是基督教的舊約,最為重要的思想是講人的敬畏之心的重要性以及敬畏之心如何培養。而對為什麼要有敬畏之心,以及如何有敬畏之心的說明確實是讓人信服。參照《舊約》的思想,能更深地理解孔子仁學的“敬畏”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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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識大變動社會的生存之道是最為緊要迫切的問題。這種生存之道,在《聖經》中以“神”的名來表達,正如《新約·約翰福音》開篇所講,“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2]。如何理解“神”與“道”就成為了最為重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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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依自己的形象造人,依邏輯,反之推演,“神”應該具有人的形象,但是《舊約》上說“神”是無形體的,是無所不在的,無時不在的。也就是說,“神”是不能用邏輯的方法來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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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是用來信仰的,而不是用為思考的,也不是用來檢驗的[3]。”神”是不可言說的言說,與道,仁具有同樣的內涵。因此,不能用邏輯的方法推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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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舊約·創世記》對上帝的不可言說有一個很好地說明。《創世記》開篇是少有幾處直接描述“神”存在的狀態:“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先於時間與空間而存在,而人的思維必須依賴於時間與空間才能存在,因此,用人的思維來理解“神”必然存在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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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人與“神”到底有多少間隔呢?人與“神”的間隔是六重阻礙,第一是時間,也就是“神”第一天創造了白天與黑夜;第二是空間,“神”第二天創造了空氣與上下;第三是世上所有植物,“神”第三天創造了各種植物;第四是天體星空,“神”第四天創造了眾星和大光;第五是飛鳥和水生動物,即“神”第五天創造的生物;第六是地上的活物,即“神”創造的野獸和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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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這些完成之後,才有人的出現。因此,人要理解“神”的一個重要方法,就是要突破這六天的界限,將世上所有萬物歸納成簡單的“律”或是“道”,通過這種方式,或許可以追溯理解創世之前的“神”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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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目前而言,即使有藉助於科學,人類也只能理解有限的世界,而且,還是一個充滿著矛盾的、不統一的世界。人類的理性靠這種歸納方法來突破時間與空間,還有非常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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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靠可以言說的方法沒有辦法理解“神”或是“道”。但《創世記》指出了另外一條可以感知“神”,那就是用“靈”的方法。《創世記》講,“……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4]人與“神”雖然在序列上相關六大層次,但是在“靈”上與“神”直接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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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藉著這種相通,人可以感知“神”的存在。當然,相通的過程並非一帆風順,需要信心、努力與幫助,其實,整部《聖經》就是講述如何通過這種相通,如何明確和踐行與生俱來的“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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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具有無所不能的特點,如果以無所不能,無處不在來代替”神”同,不用人格化的方法來理解“神”,那麼,”神”可以理解成“規律”、“法則”,即“道”就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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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萬物,人間萬象都有共同的、統一的法則,依法則而行則興,逆法而行則衰,這種思想在古希臘文明,在自然法思想中都是最為基本的認識[6]。啟蒙時代將之理解為“時間與空間”,用自然神代替宗教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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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整部《聖經》,上帝並不是全書的中心,閱讀《聖經》無須糾結於上帝的理解,探討上帝的屬性。《聖經》的中心是“神”與人立的“約”,這是人類理智可以觸及的,也是需要用理性來理解的,上帝只是為“約”背書,說明“約”的神聖性、先天性與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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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仁學,可以完整地破解《聖經》中的密碼,這也正如奧古斯丁所講的,正是由於《聖經》要傳播的道過於深奧,如何用時間和空間組成的詞語來闡釋超越時間與空間的真理或是神之道,就不能用定義、描述、解釋的方法,而只能用打比方、比喻、誇張、講故事的方法,而這種表述的解釋就需要運用特別的解釋方法,而仁學正是提供了這種解釋的方法。

敬畏自然與生命:東西方《聖經》的對話

因此,用仁學來解釋《聖經》,可以讓我們瞭解到仁學的強大解釋力,同時,也可以豐富仁學的內涵。

如果需要進一步瞭解仁學的內涵,敬請加入視頻慕課《論語啟蒙:論語的法典化解讀》,或參考《仁者無敵:仁的力量——大變動社會的生存之道》(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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