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新型冠狀病毒的潛在中間宿主!保護野生動物刻不容緩

【穿山甲為中間宿主】2月7日,華南農業大學官方網站發佈消息稱,華南農業大學、嶺南現代農業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沈永義教授、肖立華教授等科研人員聯合開展的最新研究表明,穿山甲為新型冠狀病毒潛在中間宿主,引發大量關注。7日上午,華南農業大學就上述研究成果舉行新聞發佈會。

華南農業大學校長劉雅紅在發佈會上介紹,該校攻關團隊通過分析1000多份宏基因組樣品,鎖定穿山甲為新型冠狀病毒的潛在中間宿主;繼而通過分子生物學檢測,揭示穿山甲中β冠狀病毒的陽性率為70%;進一步對病毒進行分離鑑定,電鏡下觀察到典型的冠狀病毒顆粒結構;最後通過對病毒的基因組分析,發現分離的病毒株與目前感染人的毒株序列相似度高達99%。“以上結果表明,穿山甲為此次新型冠狀病毒潛在中間宿主。”

沈永義教授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冠狀病毒的最初來源一般是蝙蝠,但現在是冬季,蝙蝠處於冬眠狀態,集中在山洞裡面,直接感染人的可能性較低。因此,中間宿主可能才是病毒的傳染源。“因此我們對我國市場上常見的一些野生動物進行了檢測,發現穿山甲攜帶的病毒與人感染病毒比較相近。”

沈永義表示,此次發現的意義主要在於可以加強疫情源頭防控,目前團隊還在研究病毒是怎樣從穿山甲傳染到人,後續有進展會及時公開。


穿山甲-新型冠狀病毒的潛在中間宿主!保護野生動物刻不容緩

華南農業大學獸醫學院院長馮耀宇介紹,穿山甲是個比較特殊的群體,我們並沒有大規模獲得穿山甲,是在應許多單位之邀,去做診斷判斷病因時發現的這一結果,下一步也希望有更多科學家一道來驗證。

穿山甲在亞洲被廣泛獵殺,以作為食物及傳統藥物使用。該物種在其原生棲地均大幅減少,中華穿山甲自1990年起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中,表示任何從野外捕獵的商業用途均被禁止。在多個不同國家及地區均禁止出口及貿易,包括孟加拉、中國、印度、老撾、緬甸、尼泊爾、泰國及越南等。在中國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禁止捕殺和食用,非法捕殺、走私或販賣,可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案情嚴重的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在中國穿山甲被列入“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II類保護物種(1989年)。它還列入“實施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條例”(1992年)和“瀕危野生動物和植物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條例”(2006年)。在2000年得到進一步保護,這兩項司法解釋確定了專門懲罰涉及穿山甲販賣罪行的標準。同樣,中國國家機構在2007年發佈的通知加強了對傳統藥物包括穿山甲物種的監管,意味著穿山甲的狩獵許可證將不再被簽發,現有的穿山甲稱重入庫,庫存將被驗證、認證,庫存貨物受試者僅通過醫院等指定網點進行零售業務。


穿山甲-新型冠狀病毒的潛在中間宿主!保護野生動物刻不容緩

自從新型冠狀病毒爆發以來,大家對於這個病毒的來源都非常關心,因為只有弄清楚病毒來源於哪裡才能更好的採取措施,蝙蝠(中華菊頭蝠)目前是大家比較公認的新型冠狀病毒的宿主。2020年2月7日凌晨,華南農業大學宣佈發現了穿山甲是新型冠狀病毒的潛在中間宿主。

2020年2月7日凌晨1時許,華南農業大學在其官方微信宣佈:華南農業大學、嶺南現代農業科學與技術廣東省實驗室沈永義教授、肖立華教授等科研人員聯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科學院軍事醫學研究院楊瑞馥研究員及廣州動物園科研部陳武高級獸醫師開展的最新研究表明,穿山甲為新型冠狀病毒潛在中間宿主。這一最新發現將對新型冠狀病毒的源頭防控具有重大意義。

“以前大家一提到瀕危動物,就想到大熊貓。其實從種群密度來說,中華穿山甲可能遠遠低於大熊貓。這意味著什麼呢?穿山甲沒法繁殖了。”2月初,“廣西官員請吃穿山甲”被曝光後,吳詩寶微信朋友圈中轉發的信息,幾乎都和穿山甲有關。他認為,當前穿山甲比大熊貓還珍稀,“它每年只生一胎,一生就繁殖十頭左右。一旦遭受破壞種群恢復就非常慢。”

中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司負責人在會上表示,當前,各界對穿山甲保護的關注度和保護意識都在持續提升,儘管目前穿山甲仍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但升級工作正在研究中。

海關總署發佈的數據顯示,今年以來,中國海關加強國際執法合作,已實施多次跨境聯合打擊,精準指引新加坡、越南、中國香港等海關查獲穿山甲鱗片59.8噸、象牙11噸等,實現了對走私策源、中轉、跨境的全鏈條打擊。

就在不久前,中國海關與新加坡海關等部門聯手開展跨國打擊行動,摧毀了一個走私瀕危物種及其製品國際犯罪團伙,抓獲12名犯罪嫌疑人,查獲11.9噸走私穿山甲鱗片。

保護野生動物刻不容緩!刻不容緩!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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