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法院:戰“疫”時期 微信“隔空”辦案

當前正處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赫山區法院為保障案件當事人的生命安全和訴訟權利,利用微信“隔空”辦案,兩天即結案5起。

区法院:战“疫”时期 微信“隔空”办案

2月4日上午,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陳立文先後接到兩起執行案件申請人趙霞輝、羅慶先的電話,稱他們同意接受被執行人彭某的3個門面房,以物抵債。陳立文遂通過電話和微信指導兩人寫好以物抵債的申請書,之後,兩位申請人將有關資料以微信發給了法官。隨後,陳立文聯繫到該院執行指揮中心,在線辦理了以物抵債的法律手續,至此,兩件執行標的364萬元和315萬元的執行案件得以成功執畢。

区法院:战“疫”时期 微信“隔空”办案

2月5日上午,該院泉交河法庭庭長楊光徵得一件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原、被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同意後,與他們組建一個3人的微信群,以微信群聊的方式召集雙方進行調解。經調解,達成了被告分兩次償還原告4.77萬元貨款,如按時付款則免除利息,如延遲則按月利0.6分計息的調解協議。至此,這起買賣合同糾紛案得以結案,待疫情結束後法院製作好法律文書送達給雙方當事人。

兩天時間,區法院通過電話、微信方式,辦結審理案件2件,執行案件3件。該院沒有因嚴峻的疫情形勢而停止訴訟活動,而是創新辦案模式,審判執行“不打烊”,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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