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行動】奇兵:疫情之下的執行聯絡員

為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2月7日下午,濮陽縣法院藉助執行聯絡員力量,執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2019年4月,申請人房某就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向濮陽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被執行人張某已償還5000元,下欠25000元一直未履行。後經查明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該案終結本次執行程序。2020年1月17日,濮陽縣法院根據知情人提供的線索,並依據線索進行網絡查控,查控到張某名下車輛,遂認定被執行人張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將其名下車輛進行查封,恢復對張某的執行。

案件恢復執行程序後,該案執行法官積極與被執行人張某聯繫,張某一直推脫說在外地工作,過年回家時再償還。但是由於近期疫情的爆發,各城區均封城封路,執行工作難以順利進行。為了抓住這次機會,承辦法官轉變思路,利用我院先前搭建的執行聯絡員體系,即刻與該村的執行聯絡員聯繫尋求協助,通過執行聯絡員對張某做思想工作,同時執行法官通過微信告知其不履行義務的嚴重後果,雙管齊下,被執行人決定履行義務、轉交剩餘案款,至此案件執行完畢,申請人房某也同意對張某的車輛解封。

執行聯絡員隊伍是濮陽縣打造誠信龍鄉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法院破解執行難的一支奇兵,這些分散在各個鄉鎮、各個村居的聯絡員,是執行力量的眼睛、耳朵,更是協助執行的好幫手,使得大量案件得以執結,大量矛盾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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