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成立業委會很困難,已經是全國普遍現象,您認為根本原因是什麼?

家有大米之日記


主要原因是政策不太支持,就是你成立了也很難起作用,①無資金支撐你能幹什麼?去向物業公司乞討幾個錢來辦公?再去監管物業公司?②全義務,世界上有多少靠義務工幾年十幾年如一日為你全心全意服務的?……一個賺得盆滿缽滿。一個全講奉獻。頂層設計合理不?現階段還是勞有所得才能行。


乾絲萬縷123


筆者認為原因主要在於業委會是“費力不討好”的差事,並沒有人願意長期的無私奉獻。

首先,業委會是由小區業主組成,代表著業主們對小區的管理。是向物業公司傳達小區業主的決定以及監督物業公司的服務的作用,為什麼小區成立業委會很困難?筆者認為主要有一下幾個原因:

  • 費力不討好。業委會作為小區業主與物業之間的一個組織,恐怕遇事要協調兩邊的意見,處理起來並不簡單。而且大多數業委會是沒有工資的,屬於大家的兼職,既然“費力不討好”,大家也就都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不願意出頭。也有老話說“槍打出頭鳥”,有些人是怕惹事,也就不願意擔任委員會成員。
  • 精力有限。大部分業主都有自己的家庭和工作,就算作為業委會成員,也沒有太多的精力去投入管理小區的事物。就導致了業委會管理質量的下降,或者小區業主也就不再想過問業委會的相關事物。
  • 業委會與小區業主的矛盾。由於人的自私,業委會成員很容易以自身利益出發,滋生貪汙腐敗。導致小區業主就不再相信業委會,業委會也就失去了作用。小區業主就會要求換屆,但搞來搞去也都差不多的問題,就會導致了很難再成立業委會。

建聞君


根本原因是‘動了別人的奶酪’!

中國的小區很奇葩!為什麼新小區業主買了房,成了主人,卻總是沒有選擇餘地就有了‘物管公司’!就好比我剛起好新房子,保姆已進家了但卻不是自己選的請的!你說和這樣的‘保姆’相處能和諧相處嗎?不能相處則只有成立‘業委會’,一成立就大概率換‘保姆’,這不就‘動了別人奶酪’,你說不困難才怪!若想不怪,則必須改變讓主人們自已去挑選‘保姆’,這必須改變!!!



晨風XY


業主委員會應該在一年以內必須成立,

成立得了和成立不了的小區,

物業公司先行自動退出;

所有的物業公司接駁互聯網,

參照某寶所有的業主可以匿名差評;

合同期滿以後由所有業主自行在網上選物業公司。

差評率決定物業公司評星,達到一定的差評率吊銷執照,則天下物業公司都讓業主很滿意了,業主滿意了業主委員會則可有可無了……


香樟張


根本原因在物權法和相關實施細則不夠完善,存在盲區或灰色地帶,缺乏可操作性。特別是對前期物業管理階段,沒有充分考慮新購房業主分散性大,短期內不易組織,而開發商與物業公司則處於組織強勢的特點;怎樣發揮街道辦社區領導監督職能,保護業主在前期物業階段的合法權益,如物業費、停車費協商定價權等等;對地下人防工程也沒有任何有實際約束力的界定,埋下似是而非的懸疑和矛盾隱患……。


大衛136743223


小區業委會成立困難,多是源於開發商的利益所在,即業主與開發商的矛盾。

業委會未成立時先由開發商代管,全體業主的物業費落入開發商手裡,這是一塊很大的蛋糕啊!小區越大則蛋糕越大,開發商嚐到了甜頭。這甜頭太好了,吃起來啥不得鬆口啊!

大家去網上搜下,許多小區業委會成立不起來,多是小區籌委會與開發商的矛盾,開發商堅持要掌控小區管理權乃至產權。這產權通常是業主的地面和地下停車位、架空層等等,開發商久久不放手,能拖多久就拖著,哪怕是打官司也划算,又多了幾個月的收入。


秋季之歌


根本的原因是物業,因為他們不願意給自己找個主人。業委會如果成立不起來,他們就沒有主人來管理他們,約束他們!他們當然不希望成立業委會!另外原因就是物業和所在區域的街道和居委會平時因為工作有來往,私下慢慢有私交。甚至有些還有利益輸送問題。所以,業委會的成立要經歷三道門坎,第一道,要物業配合你調取業主信息,籌備工作。然後才是居委會,然後街道辦城建課科。總之,要成立業委會,首先把開發商遺留的物業清除出去。那麼什麼阻力也就沒有了。所以,成立業委會困難的主要原因就是原有物業公司。


日月輝光699


同住一個小區,但知根底的不多,缺乏公信力

信任危機的社會環境造成了人人都會質疑權和利的交易,缺乏信任度。

業主代表中肯定有大公無私的人,但一定也會有被其他業主質疑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情況,寒了心!

當然,也會有個別代表品質有問題,謀一己私利掛羊頭賣狗肉者有之!

公德心和信任感無價之寶,在這個幹什麼都會用金錢衡量價值的大環境裡,這兩樣既無比的寶貴又顯得一文不值,不同的價值觀決定著它們的存在價值,而建設社會共同的主流價值觀任重而道遠!


督察史


小區業主是來自各個地方,原來互不認識,不象一個村都是鄉鄰幾十年,所以很難組織起來,何況平時都各忙各的為生計奔波。成立不成立業主委員會意義不大。關鍵是隻要物業服務好,收費合理就可以了。國家再出臺一些管理指導意見,社區加強監督就行。主要目標就是營造一個和諧的社會環境。沒有必要搞對立。


xfxs999


業主委員會難成立的主要原因有二條

一:小區開發商極力阻撓。因為沒有業委會的業主只是一群綿羊,可以任意驅趕。

二:街道辦、社區等被開發商綁架,不支持業主成立業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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