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各地發通告:疫情期間,嚴禁上墳、送燈、燒紙、燒香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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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對抗疫情

近來

我州各地下發

禁止聚眾開展喪葬祭祀等通知

疫情期間

嚴禁一切上墳、送燈、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嚴禁舉行治喪、守靈、遺體告別等治喪活動

都勻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

禁止聚眾開展喪葬祭祀

活動的通告

為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嚴防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蔓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黔南州人民政府關於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社會管控措施的通告》,經我局研究, 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全市範圍內市、鄉、村公墓及各地零散墳墓等聚集人員舉行包墳、立碑等活動;元宵節期間,嚴禁一切上墳、送燈、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二、都勻市殯儀館除開展正常遺體火化服務外,禁止在館內舉行治喪、守靈、遺體告別等治喪活動和提供娛樂設施和就餐服務;遺體火化後的骨灰可暫存殯儀館或到公墓安葬,隨行親屬不得超過10人。

三、 農村村民死亡後,遺體必須立即通知市殯儀館進行火化或及時將遺體深埋,禁止利用村級閒置場所(場地)或在家中舉行治喪、守靈等活動。

四、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鎮(鄉、街道)和脫貧攻堅工作隊要充分發揮自身職能,關口前移、嚴防死守,進一步加強自然村(寨)相對的封閉管理,嚴禁外來人員進入開展祭掃活動,切實做好疫情的宣傳和管控工作。同時,倡導廣大群眾採取在家中遙祭追思、網上祭祀等足不出戶的方式寄託哀思、緬懷故人。

五、廣大黨員、共青團員和公職人員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 當文明喪葬祭祀、疫情防控先行者,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身邊市民群眾。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要給予充分理解和支持,做文明 祭祀的倡導者、推動者和傳播者,團結一心,堅決打贏新型冠狀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擊戰。

六、本通告事項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疫情解除後終止。

都勻市民政局

2020 年 2 月 6 日

甕安

我州各地发通告:疫情期间,严禁上坟、送灯、烧纸、烧香等行为
我州各地发通告:疫情期间,严禁上坟、送灯、烧纸、烧香等行为

惠水

我州各地发通告:疫情期间,严禁上坟、送灯、烧纸、烧香等行为

平塘

關於禁止聚集性祭祀等活動的通告

為嚴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黔南州人民政府關於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社會管控措施的通告》《平塘縣人民政府關於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實行社會管控措施的通告》,經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全縣範圍內縣、鄉、村公墓及各地零散墳墓等聚集人員舉行包墳、立碑等活動;元宵節期間,嚴禁一切上墳、送燈、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二、嚴禁所有企業、商戶、臨街店鋪生產製作、銷售黃表紙、紙錢、紙紮實物及煙花爆竹。

三、提倡和引導廣大群眾採取在家中遙祭追思、網上祭祀等足不出戶的方式寄託哀思、緬懷故人。

四、鼓勵群眾自覺抵制、及時舉報,對違反相關規定的,查證屬實後依法追究責任;對組織、參與上述違規行為的公職人員和黨員幹部,縣紀委監委將依照規定從重從嚴嚴肅問責處理。

五、縣相關部門、各鎮(鄉、街道)和脫貧攻堅隊伍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做好宣傳和管控工作,進一步加強自然村寨相對封閉管理,嚴禁外來人員進入開展祭掃活動。

六、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廣大黨員、共青團員和公職人員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當文明喪葬祭祀、疫情防控先行者,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身邊市民群眾。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要給予充分理解和支持,做文明祭祀的倡導者、推動者和傳播者,團結一心,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擊戰。

七、本通告事項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疫情解除後終止。

平塘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2020年2月6日

長順

關於禁止聚集性祭祀等活動的通告

為嚴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黔南州人民政府關於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社會管控措施的通告》,經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全縣範圍內縣、鄉、村公墓及各地零散墳墓等聚集人員舉行包墳、立碑等活動;元宵節期間,嚴禁一切上墳、送燈、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二、全縣集中治喪場所全部關閉,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私自辦理喪事;如遇人員死亡,遺體先行火化寄存於殯儀館,待疫情解除後再操辦喪事。

三、嚴禁所有企業、商戶、臨街店鋪生產製作、銷售黃表紙、紙錢、紙紮實物及煙花爆竹。

四、提倡和引導廣大群眾採取在家中遙祭追思、網上祭祀等足不出戶的方式寄託哀思、緬懷故人。

五、鼓勵群眾自覺抵制、及時舉報,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將依法追究責任;對組織、參與上述違規行為的公職人員和黨員幹部,縣紀委縣監委將嚴肅問責處理。

六、縣相關部門、各鎮(鄉、街道)和脫貧攻堅隊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做好宣傳和管控工作,進一步加強自然村寨相對封閉管理,嚴禁外來人員進入開展祭掃活動。

七、廣大黨員、共青團員和公職人員要以身作則、率先垂範,當文明喪葬祭祀、疫情防控先行者,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身邊市民群眾。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要給予充分理解和支持,做文明祭祀的倡導者、推動者和傳播者,團結一心,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擊戰。

八、本通告事項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疫情解除後終止。

長順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2020年2月5日

荔波

荔波縣民政局 荔波縣長寧山公墓有限公司

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的

通 知

各位喪屬朋友:

根據貴州省及黔南州人民政府關於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實行社會管控措施的通告,按照黔南州民政局《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應對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精神,為減少人員聚集,遏制新型病毒擴散和蔓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荔波縣長寧山公墓決定從2020年1月30日起,實施以下防控措施:

一、除骨灰安葬需要外,禁止其他人員進出公墓,暫停喪屬的一切祭掃活動。

二、安葬骨灰僅限逝者直系親屬進入公墓,原則上不得超過兩車10人。

三、喪屬需要洽談業務的,每次由不超過2名喪屬到公墓辦理相關業務。

四、喪屬要加強自我防護,進入公墓應當採取佩戴口罩、洗手消毒等方式,降低病毒傳播風險,確保自身安全。

控制疫情,人人有責,因限制給您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解除限制時間靜待通知!

荔波縣民政局

荔波縣長寧山公墓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0日

掌上V黔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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