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瞞病史嚴重者戒!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日前作出《關於全力做好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這是全國首個省市級有關疫情防控的緊急立法。這一決定規範了本市防控疫情的有關活動及其管理。其中有一個引人注目的亮點:個人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構成嚴重失信行為的,將納入徵信黑名單,並依法採取懲戒措施。


隱瞞病史嚴重者戒!| 評論


毋庸置疑,這一規定足以令隱瞞病史嚴重者戒!


自防控疫情以來,隱瞞病史者不乏其例,還自以為僥倖,逃避了隔離四處串門。這些人往往振振有詞:“隱瞞不報,是我自己的事。”此言差矣!你藏著掖著,沒被第一時間發現而及時隔離,自是耽誤了個人的觀察治療。嚴重的是,一人隱瞞,全家遭殃,更禍及他人和社會。時下疫情蔓延擴散,隱瞞病史者罪不可赦!


當前從上到下實施最嚴格的防控措施,是基於客觀的排摸、及時的判斷和科學的管理。倘若隱瞞病史,無疑會對排摸調查疫情帶來不確定因素,進而對全面掌控疫情作出理性分析、精準施策造成誤判和失策。某些人隱瞞病史的失信行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我國現行刑法就有“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及其量刑規定。


隱瞞病史者除了要被納入徵信黑名單,造成嚴重後果者還將承擔法律責任,切莫等閒視之!


作者 | 沈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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