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擡物價、趁火打劫?最高檢:嚴厲打擊

哄抬物價、趁火打劫?最高檢:嚴厲打擊


2月7日,《中國紀檢監察報》報道稱,該報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最高檢要求檢察機關在疫情防控中積極履行檢察職能,特別要按照中央部署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哄抬物價、囤積居奇、趁火打劫等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製售偽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各種違法犯罪,維護防疫工作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


“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這並不是最高檢首次就疫情問題中的違規現象發聲。在此之前,最高檢已經發布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以來信、網絡和電話方式接待群眾來訪工作的公告》與《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兩個文件。以法律手段保障社會秩序與民眾合法權益,是疫情特殊時期的必然要求,也符合當前中央對抗擊疫情工作的指示精神。


哄抬物價、趁火打劫?最高檢:嚴厲打擊


利用疫情哄抬物價,不僅在道德上是“趁火打劫”的惡劣行為,在法律上也必然要受到嚴懲。“海運倉內參”(ID:hycplb)注意到,疫情發生以來,全國各地已有不少商家因哄抬物價被嚴懲。

據央廣網消息,2月6日下午,浙江省紹興市市場監管局對紹興大潤發超市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經查,1月26日前(含當日)該超市蘆筍購進價格為54元/公斤,按98元/公斤價格出售,1月27日-28日,在進價回落到36元/公斤的情況下,仍按98元/公斤出售,直至1月29日將銷售價格下調至71.6元/公斤,2月2日後(含當日),蘆筍購進價格進一步回落至18元/公斤,但該超市仍以71.6元/公斤價格對外銷售,售價持續維持在高位。根據法規要求,相關部門擬對該超市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罰款1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這一罰單,是疫情防控以來浙江省市場監管部門開出的首張”百萬級罰單“。這不只是對違規商家惡劣行為的嚴懲,也是對其他蠢蠢欲動者的警示:任何試圖發“國難財”的個人與機構,都無法逃脫監管機構的懲處。

哄抬物價、趁火打劫?最高檢:嚴厲打擊


如果說超市的生鮮蔬果價格與民眾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是民生之大事,口罩的售賣狀況則關係到民眾在疫情特殊時期的生命安全。但是,即便這是人命關天的大事,仍有個別人在動歪心思,想趁機大撈一筆,或囤積口罩產品,或惡意抬高價格。

這些行為傷天害理,註定要付出代價。不久之前,天津一家藥店以128元高價出售進貨價12元的N95口罩,據媒體報道,當市場監管部門到達該藥店時,銷售人員表示沒貨,但其倉庫裡囤積了大量N95口罩。市場監管部門依法當場責令這家藥店暫停營業,接受下一步調查處理。還有一些不法商家在口罩問題上以次充好,甚至生產、售賣假冒偽劣的口罩。1月26日,因所售口罩以次充好,哈爾濱一藥店被處5萬元罰款。


這些案例一再提醒人們,試圖在疫情特殊時期趁火打劫,不僅會擾亂公共秩序、損害民眾利益,也會給行為人自己造成嚴重的損失。按照最高檢的最新要求,全國各級監察機關還將堅定履行責任,重拳出擊,對那些不法商家及其行為展開嚴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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