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關“利劍出鞘”聯合印發《通告》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

司法機關“利劍出鞘”聯合印發《通告》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

為有效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2020年2月7日,威寧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威寧自治縣人民法院、威寧自治縣公安局、威寧自治縣司法局聯合印發了《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通告》強調,在疫情防控期間,病毒感染者、疑似病毒感染者、廣大居民必須自覺接受檢疫、隔離及治療;不得利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編造、傳播虛假信息;不得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假藥、劣藥等;不得違反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輕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予以處罰。

《通告》強調,在疫情防控期間,拒不執行人民政府發佈的決定、命令,或藉機實施其他違法犯罪的,依法從重打擊。

人民健康是大事,疫情防控無小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威寧自治縣司法機關全面履職盡責,依法從嚴從重打擊各類危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積極作為,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營造有力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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