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聯社、經濟社社員不配合相關防控工作會被取消分紅

今日,廣州市海珠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發布《海珠區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十條措施的通告》,其中,聯社、經濟社社員不配合相關防控工作的,由聯社、經濟社根據規定採取取消分紅等懲處措施。

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堅決做到外防輸入、內防擴散,保障全區居民的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現將進一步強化疫情防控十條措施通告如下:

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廣東省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延遲疫情重點地區有關人員返粵時間的通知》要求,仍從疫情重點地區返回海珠區、拒絕配合測量體溫、醫學觀察及其他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間發佈的決定、命令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堅持黨建引領,切實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入戶排查三人組應絕對服從屬地街道黨工委安排,落實醫護責任和網格化責任。

全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聯社、經濟社幹部必須以“嚴字當頭,嚴防死守,嚴肅處理”為指導方針,對落實防控工作不及時、不到位的,依法由紀檢監察部門予以問責。

全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黨員幹部應帶頭遵守相關規定,目前仍在疫情重點地區的暫不返回海珠區。

三、所有小區(村社)必須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小區(村社)居住人員必須憑有效證件進出,每次進出必須測量體溫。無物業管理的一律以網格為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

四、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第一時間向所在地小區(村社)報告,嚴禁瞞報、漏報、遲報。在轄區內公交車站排查到有發熱等症狀的人員時,必須及時安排專人專車送到指定醫院就診。藥店出售退燒、止咳類藥品,必須對購買者實行實名制登記,並於半日內上報區衛生健康局、街道等相關單位。

五、對小區(村社)出現確診、疑似、陽性病例的,各街道根據疫情情況,採取封閉式硬隔離、定時組織消殺、禁止人員和車輛出入等措施,確保疫情不蔓延、不擴散。

轄區內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劇院、封閉式體育場館、娛樂休閒場所(包括棋牌、沐足、桑拿、遊戲廳、卡拉OK、封閉美容健身等)、網吧、遊藝場所、文化旅遊經營單位等,轄區內城中村內製衣、作坊、加工等場所,轄區內日租房、民宿和小旅館等場所,中大紡織布匹專業批發市場,轄區內其他密閉不通風的經營場所,復工時間延後,未有新的通知之前不得復工。

六、轄區內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劇院、封閉式體育場館、娛樂休閒場所(包括棋牌、沐足、桑拿、遊戲廳、卡拉OK、封閉美容健身等)、網吧、遊藝場所、文化旅遊經營單位等,轄區內城中村內製衣廠、作坊、倉庫等場所,轄區內日租房、民宿和小旅館等場所,中大布匹市場,轄區內其他密閉不通風的經營場所,復工時間延後,未有新的通知之前不得復工。

對違反規定擅自復工的企業和個人,採取信用等級降檔、披露失信信息等綜合措施予以處罰;造成疫情防控重大風險或出現確診病例等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七、加強小區物業管理,防疫期間物業管理單位必須做好小區清潔消毒、垃圾分類處理及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所有電梯及其他小型密閉場所每日實施預防性消毒,組織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制工作。

小區物業管理必須實時掌握小區內業主及非業主居住情況並協助做好登記。

八、嚴格落實出租屋登記管理工作,對從市外來海珠區人員必須做到100%登記。出租屋業主或者出租人嚴格履行管理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理,遇可疑情況必須及時向街道(社區)報告。出租屋業主或者其他房屋出租人違反政府疫情防控規定,不及時報告疫情重點地區來海珠區人員租住房屋情況、不履行居家隔離報告責任、拒不配合政府、社區工作人員依法開展工作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並按村規民約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從疫情重點地區到海珠區的人員,拒絕接受隔離治療、集中醫學觀察、居家隔離等防控措施,危害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明知已感染或者被告知應當接受隔離治療、集中醫學觀察、居家隔離的人員,違反人民政府規定進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危害公共安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進一步提高全民防控意識,落實社區、村社主出入口“三個一”標準,即每個主要出入口1條宣傳橫幅、1張大型宣傳海報、1套防疫宣傳指引。通過社區宣傳欄、懸掛標語、微信公眾號、小區設置廣播以及建立小區、樓棟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將疾病防治信息傳達到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營造聯防聯治、群防群控、科學防控和“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

所有居民應一律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珍惜個人和家庭成員生命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間自覺做到不趕場、不串門、不聚會。

區內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量體溫並佩戴口罩。快遞、外賣等實行無接觸配送。

企事業單位、物業小區等管理人員拒不落實政府部門相關防控措施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聯社、經濟社社員不配合相關防控工作的,由聯社、經濟社根據規定採取取消分紅等懲處措施。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曾衛康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吳一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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