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主体部分之标题、主送机关和正文

今天小编和各位备考的小伙伴聊一聊公文中的主体部分,大家可以看一看,记一记!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公文主体部分之标题、主送机关和正文

一、标题。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其中,文种是不可省略的。一般而言,“关于”和“事由”同时出现,且位于“事由”之前。公文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此处字体要求要与版头部分字体和正文字体相区别开来。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回行时要做到每一行单独拉出来都是一个完整的词义,否则就不恰当,可能会引起误解。

二、主送机关。《2012年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主送机关指的是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但不可以用泛称,比如,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政府、各省人民政府等形式可以采用,但如果写成各政、各府等形式就不恰当,会产生歧义。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注意此处与标题之间是有空行的,行数有要求,最后的冒号是全角冒号而非空心冒号。

三、正文。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所以就会要求对前边的版式占比进行压缩,为正文留足空间。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注意这里字体的要求,还有是下一行不是下空一行。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一般正文两级结构时我们习惯用的是不加括号的那两个序数。

下面我们通过一道例题来检验一下。

【例题】(单选)关于公文的标题,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文种不可省略

B. 标题位于红色分割线下空一行位置

C. 标题与主送机关之间空一行

D. 一般而言,“关于”和“事由”同时出现,且位于“事由”之前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文主体部分标题的格式要求。A选项正确,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其中,文种是不可省略的。B选项错误,公文标题一般用 2 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C选项正确,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D选项说法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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