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公告】三江頒佈疫情防控十項措施,這些“硬核”規定你務必遵守!



【防控公告】三江頒佈疫情防控十項措施,這些“硬核”規定你務必遵守!

【防控公告】三江頒佈疫情防控十項措施,這些“硬核”規定你務必遵守!

三江侗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實施“疫情防控、全民有責”十項措施的通告


為全面打贏全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按照柳州市、三江縣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要求,決定自2020年2 月6日22:00起,在三江縣範圍內實施“疫情防控、全民有責”十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三江縣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禁止舉行各類大型公眾聚集性活動,禁止承辦各類群體性聚餐,暫停民族節慶活動。“紅事”推遲舉行,“白事”從簡併提前報村、社區備案。


三、各村、社區、小區、各類企業、工作場所、樓宇等基層單元實行嚴格管控,對進入人員進行詢問、登記、測體溫。有發熱症狀人員、密切接觸者,按規定及時處置。嚴控外來人員和車輛,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四、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五、減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動,做到少出門、不串門,勤洗手、戴口罩、講衛生,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倡導除特殊需要外,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六、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七、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縣外返回人員及與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必須及時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並自行居家隔離14天。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的,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嚴禁各單位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回三江。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全縣各類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復產,建築工地不得早於2月20日24時前復工。全縣中小學、幼兒園不早於2月17日前開學。各單位培訓班一律停辦。

十、管控期間,凡是不服從管控、不聽勸阻,甚至無理取鬧、滋事生非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採取措施從嚴從快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解除時間另行發佈。


三江侗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6日


【防控公告】三江頒佈疫情防控十項措施,這些“硬核”規定你務必遵守!


【防控公告】三江頒佈疫情防控十項措施,這些“硬核”規定你務必遵守!


三江侗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

第3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最關鍵時期,為 全力加快織牢基層社區(村、屯)防控網,落實“嚴字當頭、不 漏一人”的要求,控制傳染源、阻斷傳播鏈,堅決打贏疫情防控 阻擊戰,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部決定實施“疫情防控全民參與”十項措施。現就有關要求


通令如下:

一、疫情防控實行“屬地管理屬地負責”。各鄉鎮、縣直各單位、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及各級學校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全力服從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指揮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建立基層防控工作組織體系。由鄉鎮牽頭,以村屯為單元、社區網絡為依託,發揮鄉鎮基層黨組織、基層幹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作用,鄉鎮分片包管到社區和村屯、社區和村幹部包乾到戶。


三、每一個公民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自治區、柳州市和三江縣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居)委、社區報告。人人做到不串門、不聚集,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必要生活物資。


四、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區外返回三江人員,須在返回當日主動向居住地村(居)委、社區報告,並居家醫學觀察14天,不得外出,所在村(居)委、社區要登記造冊;若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等,負責醫學觀察的村(居)委、社區應當協助其到就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五、村莊、小區、單位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時期的管理規定,設崗排查,對進入人員進行詢問、登記、測體溫,發現有發熱症狀人員、密切接觸者,按規定及時處置,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對出現確診病例的,及時到指定醫院縣人民醫院進行治療,實行封閉式隔離管理。


六、鄉鎮和村(居)委、社區嚴格執行網格化管理,加強網格內人員排查篩選,特別對來自疫區的人員進行再篩查、再核對,逐社區、逐樓棟、逐村屯、逐戶、逐人進行健康登記,做到不漏一鎮一村、一棟一院、一戶一人;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理。


七、各村、社區、小區、各類企業、工作場所、樓宇等基本單元要對重點人群做好服務管理工作,有針對性地採取防控措 施,發現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堅決防止疫情擴散。


八、養老機構、福利院、中小學校、學前教育機構等人群集中的單位,嚴格控制訪客;嚴格落實清洗、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做好老人、幼兒每日的體溫監測;發現體溫異常的,立即報告,並送就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九、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要加強內部管理,適時實施衛生清潔和消毒工作,加強幹部職工疫情防控知識教育,配 備必要防護用品,督促做好個人防護。


十、全體黨員、全體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 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疫情防控熱線電話:8615259


三江侗族自治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6日


【防控公告】三江頒佈疫情防控十項措施,這些“硬核”規定你務必遵守!

自治區實施十項措施

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

第3號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最關鍵時期,為全力加快織牢基層社區(村、屯)防控網,落實“嚴字當頭、不漏一人”的要求,控制傳染源、阻斷傳播鏈,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決定實施“疫情防控全民參與”十項措施。現就有關要求通令如下:


一、疫情防控實行“屬地管理屬地負責”。中直、區直各單位,各市、縣(市、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及各高等學校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全力服從當地黨委、政府及其指揮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建立基層防控工作組織體系。由鄉鎮(街道)牽頭,以村屯為單元、社區網絡為依託,發揮鄉鎮基層黨組織、基層幹部、駐村工作隊作用,鄉鎮(街道)分片包管到社區和村屯、社區和村幹部包乾到戶。


三、每一個公民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自治區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居)委、社區報告。人人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必要生活物資。


四、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區外返桂人員,須在返回當日主動向居住地村(居)委、社區報告,並居家醫學觀察14天,不得外出,所在村(居)委、社區要登記造冊;若出現發熱、呼吸道症狀等,負責醫學觀察的村(居)委、社區應當協助其迅速到就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五、村莊、小區、單位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時期的管理規定,設崗排查,對進入人員進行詢問、登記、測體溫,發現有發熱症狀人員、密切接觸者,按規定及時處置,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對出現確診病例的,及時到指定醫院進行治療,實行封閉式隔離管理。


六、鄉鎮(街道)和村(居)委、社區嚴格執行網格化管理,加強網格內人員排查篩選,特別對來自疫區的人員進行再篩查、再核對,逐社區、逐樓棟、逐村屯、逐戶、逐人進行健康登記,做到不漏一鎮一村、一棟一院、一戶一人;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理。


七、各村、社區、小區、各類企業、工作場所、樓宇等基本單元要對重點人群做好服務管理工作,有針對性地採取防控措施,發現異常情況須及時報告,堅決防止疫情擴散。


八、養老機構、兒童福利院、中小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及高等學校等人群集中的單位,嚴格控制訪客;嚴格落實清洗、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做好老人、幼兒每日的體溫監測;發現體溫異常的,立即報告,並送就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熱門診就診。


九、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要加強內部管理,適時實施衛生清潔和消毒工作,加強幹部職工疫情防控知識教育,配備必要防護用品,督促做好個人防護。


十、全體黨員、全體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各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接此令後,要結合實際迅速落實到位。


疫情防控熱線電話:12320


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防控公告】三江頒佈疫情防控十項措施,這些“硬核”規定你務必遵守!

柳州市實施十項措施


為全面打贏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按照柳州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要求,決定自2020年2月4日22:00起,在柳州市範圍內實施“疫情防控、全民有責”十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禁止舉行各類大型公眾聚集性活動,禁止承辦各類群體性聚餐,暫停民族節慶活動。“紅事”推遲舉行,“白事”從簡併提前報村、社區備案。


三、各村、社區、小區、各類企業、工作場所、樓宇等基層單元實行嚴格管控,對進入人員進行詢問、登記、測體溫。有發熱症狀人員、密切接觸者,按規定及時處置。嚴控外來人員和車輛,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四、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五、減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動,做到少出門、不串門,勤洗手、戴口罩、講衛生,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倡導除特殊需要外,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六、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七、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員及與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必須及時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並自行居家隔離14天。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的,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嚴禁各單位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柳。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全市其他各類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復產。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不早於2月17日前開學,大專院校、中職學校、技工學校不早於2月24日前開學。各單位培訓班一律停辦。


十、管控期間,凡是不服從管控、不聽勸阻,甚至無理取鬧、滋事生非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採取措施從嚴從快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解除時間另行發佈。


柳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防控公告】三江頒佈疫情防控十項措施,這些“硬核”規定你務必遵守!

【防控公告】三江頒佈疫情防控十項措施,這些“硬核”規定你務必遵守!


【防控公告】三江頒佈疫情防控十項措施,這些“硬核”規定你務必遵守!

【防控公告】三江頒佈疫情防控十項措施,這些“硬核”規定你務必遵守!


編輯/ 吳瀟雪 校對/榮任 龔普康 監製/梁克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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