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由稅務徵收,對一些不給員工交社保的私企會有什麼影響呢?

天生自由燕子


2O19年社保改由稅務機關征收對不給員工交社保的私企會有什麼影響?對己退休人員來說是福音,社保交費納入了稅務徵收更健全了社保繳費制度的軌道,儲備社保庫存更充實,也易劃轉調拔,堵塞漏洞,在執行徵繳過程中相比較社保局繳費更帶有強制性,法制性,從而使廣大退休人員吃了定心丸,無需顧慮社保資金被挪用和短缺影響養老金的正常發放,今後也和吃財政飯基本一樣可靠有保障。

社保繳費對大型企業,正規公司為員工繳鈉社保還是按規定執行的,出現企業不替員工繳費的都是以發放現金的小型企業和個別勞務派遣外包公司,這些私有性質的單位規模小,固定資產和流動資金投入都少,大多是加工廠,飯店,保潔,保安,文化娛樂場所,小作仿,搬運,店鋪,旅社,服務渠道等小企業單位,這些另星的單位人員少,進出頻凡,難以規範統計按章繳費,一般都是做了多少天老闆就開現金,用人無固定性,無論對老闆,還是就員工而言對用人和就業都存在隨意性,老闆在看不順眼心情不好的情況下一句話可讓員工結帳走人,員工也可不滿意老闆所發放的薪金待遇而辭工,今天你進來,明天他出去,有些老闆就利用招工剝取員工的勞動果實,做幾天不給工資,說什麼試用期還未滿,滿了就給工資,至於替員工交保大多是少有的事,除非有良心的老闆。

明年稅務統一徵收社保,對全民而言是好事,老有所盼,老有所靠,企業替員工繳納了2O%,剩下的個人交費8%,這樣交費的負擔就減輕了,隨工資扣除3OO多元不知不覺若干年後就交滿了15年,老了就有退休養老金,多好多有福氣的事,終身受益,終身有保障。但對私企小型單位而言卻增加了勞動力成本,本來利潤不大的企業額外又要付出一筆費用,降低了收入,影響了利潤,甚至可能虧本,本來不替員工繳費每天都在虧,房租,水電,工資和費用支出大於利潤,小小企業在風雨中搖晃,明天那家又關了,後天那家又開張了,小單位替員工繳費如若強制,以後無文化,中年偏大的就業更難。


應願2


社保由稅務統一徵收,那些以現金髮放工資、不交社保的企業將難以遁形,想不繳或少繳很難了。

一、社保由稅務統一徵管,社保數據和企業財務數據一旦在國家的金稅三期系統中打通,企業是否有按規定給員工交社保,對於稅務的社保徵管人員來說將一目瞭然。

現在註冊企業是三證合一,正常營業開班的企業企業都必須到稅務做稅種認定,其中個稅是每月必須申報的。而個稅數據中就有企業員工的工資數據。同時,報稅時還需要報送企業財務報表,可以說社保徵稅數據與企業財務數據打通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從技術操作層面來說,可以輕而易舉的杜絕企業不繳社保或是不按規定繳納社保的漏洞。

二、社保由稅務統一徵收後,如果未給員工繳納社保或不足額繳納,一旦員工投訴到稅務部門,稅務部門稽查的話,就面臨著社保稽查和稅務稽查同步進行的局面,對於不合規的企業有可能面對這社保和稅務稽查的雙重風險。

稅務局稽查,除了要求企業HR提供員工花名冊與工資發放記錄,還要求企業財務部門自查自糾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福利費、工會費等費用核算是否準確,個人所得稅與企業所得稅是否如實申報扣繳。

稽查後,稅務局認為企業應補繳社保並繳納滯納金,同時認為企業賬目核算中職工薪酬不準確,個人所得稅等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由此還導致企業所得稅申報不準確。那可能會面臨刑事處罰:

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 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應占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三、根據國家發改委下發的《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發改財金【2018】385號文件裡有一條內容:

社會保險領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坐飛機將都受限。

(1)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

(3)應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具備繳納能力但拒不繳納的;

這份文件由稅務部門聯合署名下發的,意味著稅務部門可以對未足額或是補繳社保的單位及其個人納入失信人名單,一旦被列入連坐飛機都不讓老闆們坐了!

四、根據人社部在其官網公佈《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將被列入社保“黑名單”,在政府採購、交通出行、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eyeballNs


企業肯定是會想得到辦法的

例如把員工變成個體戶。

個體戶享受,一個月不超過3萬,開發票免稅的政策。

有員工開發票給公司公司支付工工資,但是是以勞務服服務的名義支付出去的。

實際上這一切操辦是公司出面派人協作的個員工去辦的執照和執照的相關的操作都是由公司安排人去完成的。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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