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期,總督和巡撫是不是在一個地方辦公?

古今博學


清代地方首長,以總督、巡撫為尊(按:新疆、東北等地,未設行省以前,不在此例),然而,總督與巡撫相較,誰是老大呢?總督(加兵部尚書銜)是從一品,巡撫(加兵部侍郎銜)是正二品;總督轄地有至二、三省者,巡撫則只管一省;如此,則總督似為巡撫的上官,巡撫得聽從總督的號令。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總督與巡撫,特別是同駐一省的督、撫,為了誰當老大,常常打得頭破血流,以致滿城風雨,朝野不寧。此即清史上有名的“督撫同城之弊”。

督撫同城的例子

督撫同駐之城有四:閩浙總督與福建巡撫駐福州,湖廣總督與湖北巡撫駐武昌,兩廣總督與廣東巡撫駐廣州,雲貴總督與雲南巡撫駐昆明。

若要為四座城市各寫一部政治史,那麼,督撫之間的鬥爭絕對要佔不小的篇幅。舉幾個典型案例,稍作說明。嘉慶年間,兩廣總督那彥成與廣東巡撫百齡不和,那彥成抓住百齡“非刑斃命”(非刑指法律規定以外的刑罰)的把柄,告他的御狀,導致百齡被下放到實錄館,當一份閒差;接替百齡的是孫玉庭,與總督也處不好關係,乃以“濫賞盜魁”的罪名將那彥成告到北京,那彥成因此被遣戊新疆;十年之後,百齡捲土重來,又做了兩廣總督,誰知他“恩將仇報”,竟以“奏報不實”參劾玉庭,搞得他下崗待業。

這三位都是公認有操守的能吏,他們之間的爭鬥或被稱為“君子攻君子”,尚且如此殘酷,倘若“小人攻君子”,那非出人命不可。

咸豐初年,湖廣總督吳文就被湖北巡撫崇綸擺了一道。崇綸抬出皇帝的招牌,逼迫文在軍伍不齊、補給不足的情況下倉促出陣,導致文喪命沙場。此後,發生在昆明的事情更恐怖。咸豐、同治年間,雲南省爆發回民起義,巡撫徐之銘暗通叛軍,將與其意見不合的前撫鄧爾恆及總督潘鐸殺害,其間,還有一個總督張亮基,被他嚇得數次告病求退,以速離雲南為幸。其他,如兩廣總督瑞麟先後趕走郭嵩燾、蔣益澧兩任巡撫;湖廣總督官文彈劾湖北巡撫嚴樹森,旋即自己被繼任巡撫曾國荃彈劾,終於罷官;張之洞在兩廣、湖廣任上分別與倪文蔚、譚繼洵鬧彆扭。等等事例,層出不窮。可見,無論賢良不肖,只要做了同城督撫,那就是一對冤家。

造成督撫同城的原因

既然同城督、撫之爭歷久不息,愈演愈烈,滿朝文武以及皇帝就沒發現這個問題?他們不傻,特別是清朝的皇帝更不傻,他們早就發現了;不但發現了,這個局還是皇帝有意釀成的。

總督與巡撫,在明代只是一種臨時差事,由皇帝欽派至地方,處理突發事件;到了清代,督、撫才成為固定職位。原則上來說,總督負責軍務,巡撫察吏治民;總督對巡撫有節制之權――節制二字,不是今語直接領導的意思,而只有監督、指導之義;巡撫也有獨立的政治地位和行政權限。若二人各安其分,似無衝突。然而這只是表象,實際情況是,承平日久,哪還有什麼軍務;若無軍務,總督貴為封疆,豈不無事可做?

於是,不甘閒放的總督就會對巡撫“侵權”,干涉所在省份的人事、財政與司法。總督若是“君子”,這種行為就叫“勤於王事”;若為“小人”,則是“假公濟私”。然不論公私,他要橫插一槓,巡撫既受其節制,決不能直接抗拒,於是,只有私下裡祭起神通,間接抵制。以此,勢成水火。禮尚往來,同城督撫不鬥起來,那叫不正常。可這一斗,不就影響了地方的治理麼?最高長官的精力花在內訌上,臨民治事的效果必然打折扣;“皇帝聖明”,豈有看不清的道理?但皇帝仍欲維持這個局面,不輕更動。因為,中國傳統政治的理想狀態是在君主專制下施行絕對的中央集權,最忌諱的是“權柄下移”、“外重內輕”。地方上如果只有一個最高長官(俗雲“土皇帝”),行政效率固然提高,但地方權力隨之凝聚增大,必然對中央政府造成壓力,政權不穩甚至受到威脅――小則對中央政令討價還價,大則稱兵肇亂。

此類歷史教訓,皇帝莫不爛熟於心,哪敢掉以輕心。如此,則怎麼防止地方權力的集中、增強?最善之策,莫過於打散或混淆地方權力,讓任一地方長官都不能獨大。於是,一省已設巡撫,再給他配個總督,讓他倆鬧彆扭,終日廝鬥,通過“互相稽查”,以收“示維制、防恣橫”之效。

此外,督撫同城之城,也非隨意確定,試比較福州與杭州、武昌與長沙、廣州與桂林、昆明與貴陽的戰略地位,即知有深意。可見,同城督撫之鬥爭,既有外因(皇帝以中央政府的穩定而犧牲地方行政的效率),也有內因(人與人鬥其樂無窮),幾成必然之勢,無可避免。

督撫同城中的異類——胡林翼與官文

但是,在太平天國戰爭時期,竟出現一個不循故轍、超越時代的人物――湖北巡撫胡林翼。

今人或聞“中興四大名臣”――曾、胡、左、李之名,但更熟悉曾國藩、左宗棠、李鴻章的事蹟,對排在第二位的胡林翼,多少有些隔膜。其實,胡林翼之苦心調護,曾救左宗棠之命;胡林翼之包攬把持,堪稱李鴻章之師;而胡林翼之堅忍卓絕,終成曾國藩之名。他唯一的遺憾,是死得早了點,不及見大功之成。閒話少說,講一講他如何與湖廣總督官文相處。

胡林翼之父達源為少詹事(所謂文學侍從,清貴之選),岳父為兩江總督陶澍,本人早登甲科,可謂少年得意;此後,家境破敗,捐發貴州知府,清廉自誓,力當強寇,可謂備嘗艱辛。先是貴公子,後做親民官;曾是金馬玉堂中人,又親歷骨山血海之慘;少年揮霍金錢,中年嚴於取捨;看慣上流社會的排場,而能體會底層卒伍的喜惡;這種獨特經歷,或有助於他處理複雜的人際關係。

當然,督撫同城相鬥的歷史慣性太大,他免不了要踏幾步彎路。初任巡撫,他對滿洲正白旗出身(上三旗之一,由皇帝親領)、自內務府(可稱皇家財務中心)發跡的官文,印象一點都不好,甚至官文以總督之尊“三往拜”,他竟“謝不見”。此後,聽聞督署幕客經官文授意擅許實缺(今語“賣官”),署中用費如泥沙,且挪用軍餉,他不禁動了“進賢退不肖”的殺心――密奏參劾總督。憑他收集的證據,以他在北京的外援,加上他在湖北的文治武功,胡林翼自信,這一炮放出去絕不是啞彈――事實也能證明:他與曾國藩聯手,就曾“幹掉”不少大官。

眼見流行百餘年的同城督撫惡鬥將在武昌上演。幸好,他在發動戰役之前諮詢了幕僚閻敬銘――敬銘是個聰明人,更是個有智慧的人,否則日後作不成宰相(按:清代官制不設宰相,然俗謂大學士兼軍機大臣者為宰相)。敬銘聽畢他的計劃,開口便說:“誤矣”。接下來講理由:


首先,督撫相鬥,誰敢保證必勝?其次,就算勝了,朝廷若再派一個官文式總督下來,你還再次參劾他?更糟糕的是,朝廷若派下一個“勵清操,勤庶務”的總督,他雖“不明遠略”,卻非要“專己自是”,另有一套,屆時,你怎麼跟他鬥?若鬥,最佳結果也不過兩敗俱傷,而東征大業俱付諸流水矣。這樣有意思嗎?你回頭看看現實:官文不過中材,但他于軍務吏治多能依你的意思去辦,唯一惱人的只是貪財。畢竟不是大貪,就是每年給他花上十幾萬兩銀子,又何礙大局?至於他買官賣官,你既為巡撫,有察吏之權,那麼,“可容者容之,不可容則以事劾去之”,於公於私,必能得到體諒。“此等共事之人,正求之不可必得者”,哄好了他,你“不啻兼為總督”。而今竟想幹掉他,你是不是腦子燒壞了?

閻敬銘是智者,胡林翼也是一點即通。聞言,擊案大喜,贊曰:“吾子真經濟才也。微子言,吾幾誤矣。”嗣後,林翼與官文和睦相處,再不講半句閒話。官文做甩手掌櫃,打了勝仗還由他掛頭牌,請旨領賞,何樂不為?於是,他對胡林翼“亦敬服終身”。

當然,上述故事對官文有點“妖魔化”。今日猶可見到他的親筆信稿,文翰未必盡雅,見識未必高超,但自有一分從容儒緩的氣度,以此懸揣,他或不是濟急之才,但絕非攪事之棍。《清史稿》評價胡、官的關係,說:“林翼非官文之虛己推誠,亦無以成大功,世故兩賢之”,這大概才是真實的情況吧。


大黃扯點歷史


清代總督制度,一般是正二品,加授兵部尚書,督察院右都御史銜者為從一品,另兼大學士銜者為正一品。轄一至三省。清代地方總督例兼兵部尚書,督察院右都御史。統管一省或兩三省的軍事、行政大權。漕督,河督因無地方責,授銜如巡撫, 嘉慶十二年定由尚書授者應否兼兵部尚書銜,疏請如總督。

巡撫是中國明清時期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名。清代,地方大員的品級為:總督,加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銜,從一品;加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銜,正二品。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正二品。總督官銜略高於巡撫,前期督權遠過於撫,如兩江總督按例兼轄江蘇、安徽、江西三省,而末期安徽、江西兩撫即不再聽命於總督。北周與唐初均有派官至各地巡撫之事,系臨時差遣,“巡撫”亦未成為官名。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實行的是督撫制。當時全國劃分為23個省,每個省設一名巡撫,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長官。總督權力比巡撫大得多,但與巡撫之間沒有直接的隸屬關係,總督和巡撫都是對上直接聽命於皇帝。

不同的是總督可以管數省,側重軍事,巡撫只管一省,側重民政。當時全國設八大總督,分別為直隸、兩江、閩浙、兩湖、陝甘、四川、兩廣、雲貴總督。這就不難看出浙江事實上是歸閩浙總督管的。李沛誠所著《中國曆代改革者》一書中專門介紹兩江總督管轄的是:江蘇、安徽、江西三省。

所以巡撫和總督一般不是在一個地方辦公。


愛歷險的小鯉魚


在清朝這一歷史階段,總督和巡撫可以說是非常大的官職了。其中,就兩江總督來說,根據史料記載,清代同治三年(1864年)後,兩江總督的駐地位於南京城正中。而江蘇巡撫(巡撫衙門駐蘇州),下轄蘇州府、江寧府(今南京)等建制。由此,對於兩江總督和江蘇巡撫,這兩個官職的駐地都設立在今江蘇省內




講故事的福魔康


不一定,總督的轄區要大於一個省的巡撫,所以有可能不在一個地方。比如兩江總督在江寧(南京),江蘇巡撫在蘇州。像四川總督和巡撫都是在成都。有的地方是有巡撫沒有總督,比如山西。


晴波泡泡


這要分情況討論: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在一起辦公的,特殊情況下在一起辦公也不是不可以。


秦殤攻略2018


不是,總督官比較大,是巡撫的上一級,辦公所在地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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