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七家不守规矩药店被罚19.4万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大庆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口罩等防护用品质量和价格监管,坚决维护疫情防控市场秩序。对不法药店,极大惩处力度,7家药店因为哄抬口罩价格、销售过期防护用品、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拟被处罚金19.4万元。

案例一:1月22日,大庆市萨尔图区和春堂药店以单价45元销售赠品口罩,涉嫌哄抬价格,拟处罚款5.5万元。

案例二:1月22日,大庆市康之泽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单价20元销售赠品口罩,涉嫌哄抬价格,拟处罚款5.5万元。

案例三:1月22日,大庆人卫民医药有限公司销售超过有效期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共计62包,罚款3.5万元。

案例四:1月30日,大庆市萨尔图区保轩堂大药房销售的超过有效期一次性薄膜手套18箱(10盒/箱),涉案产品货值金额5490.00元,拟处罚款4万元。

案例五:1月24日,大庆市萨尔图区仁心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口罩没有价格签,涉嫌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拟处罚款3000元。

案例六:1月31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一心堂药店销售的二丁颗粒等3个品种药品没有价格签,涉嫌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拟处罚款3000元。

案例七:1月27日,大庆市御春堂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口罩没有价格签,涉嫌不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拟处罚款3000元。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对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品质量和价格开展监督检查,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拨打12315举报。


大庆市七家不守规矩药店被罚1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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