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Y”算不算卖淫嫖娼行为?会受到哪些处罚?

“手Y”算不算卖淫嫖娼行为?会受到哪些处罚?

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

公安部《关于对以营利为目的的手Y、口Y等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1995]6号 1995年8月10日)中认为“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男女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批复强调了发生性关系的男女的“不特定” 性,且未限于男性给付金钱、财物,女性出卖肉体,较好的界定了卖淫嫖娼与其他非法性关系之间的界限,揭示了卖淫嫖娼的本质特征。但该批复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甚至不是正宗的行政规章,其法律效力有限。

“手Y”算不算卖淫嫖娼行为?会受到哪些处罚?


  2001年2月28日,该批复被公安部《关于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4号 2001年2月28日)所废止。

公安部对同性之间以钱财为媒介的性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

(2001年2月18日 公复字〔200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你厅《关于对以金钱为媒介的同性之间的性行为如何定性的请示》(桂公传发〔2001〕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规定, 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包括口Y、手Y、JJ等行为,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对行为人应当依法处理。
  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公安部关于对以营利为目的的手Y、口Y等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1995〕6号)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01年02月18日

实施日期:2001年02月18日

“手Y”算不算卖淫嫖娼行为?会受到哪些处罚?

<strong>目前“手Y”并未被定罪,但是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也就是罚款甚至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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