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重要通知

关于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贯彻落实《关于临时调整市区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通知

各相关人员: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临时调整市区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关于经营范围

驾驶员不得到常武地区范围外运营,即行程的起点和终点必须在常武地区范围内。

二、关于口罩佩戴

1.驾驶员本人在营运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驾驶员不得上路营运。如自身发现疑似症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向所在公司报告,不带病营运。

2.驾驶员应当拒绝未戴口罩的乘客乘车。

三、关于车辆消毒

1.消毒原则:上路营运的出租车每天必须进行消毒,未消毒的不得营运。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乘客要提醒其前往医院及时就诊,同时进行单车消毒。

2.消毒地点和时间:巡游出租车消毒地点为三个服务点,驾驶员可以就近选择。服务点消毒时间为每天9点-17点。

3.消毒登记。车辆消毒后,工作人员提醒驾驶员扫码登记,工作人员为完成登记的车辆张贴“本车已消毒”标贴(注:贴在前挡风玻璃右侧车辆年审标贴下方),并在标贴上注明消毒日期,驾驶员自己消毒的也应到服务点扫码登记并张贴标贴,未张贴的视为未消毒。消毒工作人员同时在纸质台帐上做好记录,包括驾驶员自己消毒的车号。

4.车辆通风。驾驶员每次载客结束后,务必强制通风。

四、关于身份查验

1.乘客上车前,应当向驾驶员出示本人身份证,未出示身份证的,驾驶员不得让其上车。上车后,一般情况下,请乘客在后排乘坐。

2.驾驶员应当主动询问乘客是否来自湖北或者浙江疫情地区,如有异常,请及时拨打110。

3.乘客出示身份证上车后,驾驶员应当提醒乘客扫码填写乘车信息,(注:二维码一车一张,贴在防劫器运价标贴旁边,防劫器已坏或者没有的,贴在副驾驶座位前运价标贴旁边)。乘客不填写的,不得乘车。乘客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驾驶员与乘客协商后可以帮助其填写信息。

4.驾驶员应当在乘客提交信息前核对乘客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填写错误的,请乘客重新填写。乘客准确提交信息后,驾驶员打表营运。

5.有多名乘客乘车的,应当每人填写,由驾驶员负责监督。

6.营运结束后,驾驶员应主动出具发票,提醒乘客保留发票15天以上。

以上信息由各公司向上路营运的驾驶员进行传达并督促驾驶员落实,如查实驾驶员未按规定执行,将从严从重处罚,同时追究所在公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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