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的规模为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市场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2020年2月4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玲珑集团”)的通知,玲珑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为玲珑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玲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3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以及为维护股价稳定和股东利益。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玲珑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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