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員在機構改革中會怎麼改?

墨-輝


城管大家都想撤銷了,其實他們自己也想合併,好處,權利都是別的單位,得罪人都是他們。大家知道違建應該歸規劃局,可你想過沒有,如果認定違建可處罰都是一個單位,就很容易產生腐敗,目前規劃是審批權,城管局是處罰,分開的才能保證不出問題,如果一個單位幹了,認定處罰的時候少量幾平米,少拆一點,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最後都是問題。還有交通問題,路面交通是公安,人行道,背街小巷是城管,如果都給公安,我們願意,放心你的車天天被貼單子,很多時候我們是勸導,為的還不是大家。再有就是你說的,出店,攤販,認識時候都有,是的沒有攤販城市氣死沉沉,不守規矩,那就亂套了,有些三輪車你不管他能把四車道變成兩車道。其實城管幹了很多出力不討好的事,關乎人們生活質量,但沒有什麼實質權利,比如市場,住戶偷排,打孔排放,垃圾亂堆亂倒,私設地樁,野廣告,店面招牌,流浪狗,油煙,露天燒烤,噪音,夜市,渣土車,流動攤販,出店佔到經營。這些都是與老百姓生活息息相關,關乎生活質量,卻又不是大事。他們是得罪人的活都幹,好處的活都是別的單位。個人也建議城管撤了,最好合並,和交警合併。畢竟和人打交道沒有強制執行權,很多落實不了。


寧靜致遠205222915


城管在城市裡發揮了很大的作用,希望大家一分為二看問題。雖然城管在執法有激進的行為。那這是個別人,不能代表城管,例如,人民群眾裡也有個別刁民,不講道理有損大眾的利,隨便擺攤造成道路擁堵亂扔垃圾等等,大家想想如果沒有城管我們的城市是多麼亂髒啊?希望做一個文明守法市民,做一個禮貌道德的城管。


鍾靈102579916


建議賦予城管和交警一樣的執法權利,對違法分子嚴厲打擊,我保證違法攤販和網絡噴子就少了,城市也就整詰了。


善由面生


給他們一條建議:以人為本,服務至上,提高工作人員素質,杜絕以罰代管。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貫穿始終。才能贏得老百姓的民心


沙海龍羊


這是個加強機構,人只會越來越多,職責會越來越細[捂臉][捂臉][捂臉][捂臉][捂臉][捂臉]


公元前14


從制度層面上最好是制定法律給予城管法律上的認可和法定職能。組建城管部(內務部)垂直管轄各級城管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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