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河北秦皇岛、张家口、石家庄、邢台、邯郸公布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秦皇岛

秦皇岛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记者3日从河北秦皇岛市获悉,1月30日至2月2日24时,该市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2例。其中:

龚某某,于1月19日,由北京乘坐G805次高铁(5车9F)抵达郑州,1月20日,乘坐G488次高铁(4车13D)由郑州回北京,22日下午乘坐北京南到秦皇岛的G8923次高铁14号车厢。

刘某某,1月14日,患者与妻子乘坐G365(05车12B)14:56由天津出发20:41到达武汉。1月15日,乘坐CZ3168航班(经济舱)返回天津。1月21日,驾车到达秦皇岛。

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同乘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同乘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张家口

张家口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2月2日24时,张家口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9例,其行程轨迹已摸清。现将9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一例:男,56岁,尚义县小蒜沟镇人,1月22号驾驶私家车从武汉回尚义县探亲。1月24日医务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同日送其至县医院就诊。

第二例:男,57岁,宣化区人,于2020年1月10日到泰国旅游,1月16日晚从泰国乘3192航班(中国南方航空)回北京。到京后在京短留3天,1月20日拼中巴车返回宣化。1月28日打车到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就诊。

第三例:女,53岁,宣化区人,于2020年1月10日到泰国旅游,1月16日晚从泰国乘3192航班(中国南方航空)回北京。到京后在京短留3天,1月20日拼中巴车返回宣化。1月28日打车到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就诊。

第四例:男,27岁,宣化区人,于2020年1月10日到泰国旅游,1月16日晚从泰国乘3192航班(中国南方航空)回北京。到京后在京短留3天,1月20日拼中巴车返回宣化。1月28日打车到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就诊。

第五例:女,73岁,宣化区人,为病例二亲属,无外地行程轨迹。1月29日救护车转运到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进行隔离观察。

第六例:男,24岁,为病例二邻居,1月27日发热。1月28日自驾到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就诊。

第七例:女,57岁,为病例二邻居,1月30日出现发热。同日由120救护车送至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就诊。

第八例:男,32岁,万全区人,1月22日23点从武昌站乘Z336次火车于23日14点到达张家口站,乘坐来自万全的出租车回家。1月24日乘坐救护车至万全区医院就诊。

第九例:女,32岁,张家口市崇礼区高家营镇人,1月20日早8点自武昌站乘坐Z162次列车于1月21日早7:00左右到达北京西站,后乘坐地铁9号线至六里桥长途汽车站,于约8:00乘坐北京大巴,约12:40到张家口西沙河长途汽车站,站内换乘至崇礼大巴返回高家营镇。

特别提醒: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同乘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同乘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石家庄

石家庄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2月2日0-24时,石家庄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6例,其行程轨迹已摸清。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同乘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现将16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一例:男,72岁,武汉市人。1月18号从武汉乘坐G512次高铁(10车厢)到石家庄市裕华区探亲。1月20日先到裕华区冀南中西医结合诊所就诊,后到石家庄市第三医院就诊,1月22日确诊。

第二例:男,56岁,武汉市人,1月14日和1月19日先后在武汉市第三医院和武汉市同济医院就诊。1月22日从武汉乘坐G80次高铁(10车厢)回石家庄,自火车站打车到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就诊,1月23日确诊。

第三例:男,34岁,武汉市人,现住藁城区开发区。1月19日乘坐Z208次火车(7车厢)从武汉回石家庄,1月23日到藁城区人民医院就诊,1月24日确诊。

第四例:男,38岁,武汉市人。1月22日乘坐Z50次火车(2车厢)从汉口回保定探亲,中途因身体不适在石家庄站下车,由120急救车送到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就诊,1月24日确诊。

第五例:男,44岁,现住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西路。1月23日从武汉乘坐G532次火车(11车厢)返回石家庄,1月24日到河北省胸科医院就诊,1月25日确诊。

第六例:男,31岁,南京市人,1月17日从南京到武汉与家人团聚,1月20日与家人一行从武昌乘坐T254火车(11车厢)来石家庄,住在其弟弟家(石家庄市桥西区)。1月24日出现流涕、发热症状到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就诊,1月26日确诊。

第七例:女,40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第一例的女儿)。1月21日在裕华区裕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医学观察,1月25日由120急救车送至石家庄市第五医院,1月26日确诊。

第八例:男,34岁,石家庄市赵县人。1月21日从武汉乘坐Z50次火车(6车厢)返回石家庄, 1月22日到村医务室就诊,1月24日父亲驾车送至赵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月27日确诊。

第九例:男,66岁,湖北省孝感市人。1月23日乘私家车从孝感市来石家庄。1月24日乘私家车到河北省人民医院就诊,1月27日确诊。

第十例:女,50岁,武汉市人。1月22日与家人自驾车从武汉龚家岭到石家庄市高邑县。1月27日由120急救车送至河北省胸科医院,1月28日确诊。

第十一例:男,18岁,现住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胜路,与武汉回石人员有接触。先后于1月25日和1月27日到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就诊,1月29日确诊。

第十二例:女,59岁(第十三例母亲),现住石家庄市长安区。1月30日到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就诊,1月31日确诊。

第十三例: 男,31岁,现住石家庄市长安区。就职于北京某公司,与武汉有业务联系。1月20日由北京乘坐G6713次高铁(3车厢)返回石家庄。1月28日上午骑自行车前往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就诊,1月30日上午骑自行车前往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就诊,2月1日确诊。

第十四例:女,68岁,湖北省仙桃市人。1月18日与家人从湖北省天门市天门南站乘坐G310次高铁(5车厢)到石家庄市探亲。1月31日由120救护车送到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就诊,2月2日确诊。

第十五例:男,33岁(第十四例儿子),现住石家庄市桥西区。1月18日自驾车从石家庄火车站接其母亲(第十四例)回家。1月31日骑自行车到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就诊,2月2日确诊。

第十六例:女,35岁(第十五例妻子),现住石家庄市桥西区。1月31日由120救护车送到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就诊,2月2日确诊。

邢 台

邢台公布今日新增4例确诊患者详情

据悉,2020年2月2日0-24时,邢台市报告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疑似病例8例。其中新增确诊病例为柏乡县、宁晋县、威县、邢台县各1例。

患者一,柏乡县内步一村人,男,35岁,1月23日由武汉市自行驾车返回柏乡县,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被确诊;

患者二,宁晋县小马村人,女,49岁,1月17日与从武汉市返乡人员接触,1月23日出现发热、乏力症状,2月2日被确诊;

患者三,威县孙庄村人,女,54岁,1月20日由武汉市自行驾车返回威县,1月30日出现无明显诱因胸闷症状,2月2日被确诊;

患者四,邢台县龙化村人,男,31岁,1月20日由武汉市乘坐G72次列车回邢台,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被确诊。

截至2020年2月2日24时,邢台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4例,其中重症病例2例。在确诊病例中,隆尧县4例,清河县3例,临西县、巨鹿县、新河县、柏乡县、宁晋县、威县、邢台县各1例;另现有疑似病例26例;以上患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此外,目前全邢台市尚有224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邢台市委、市政府正以更严举措应对疫情,实行最严格的责任制,明确“一级响应就是战时体制”,要求各级各部门更加彻底、更加精准地做好排查工作,着力提高检测和救治能力,充分发动群众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众志成城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专家提醒,目前仍需对疫情传播保持高度警觉,如发现有武汉及湖北等外地来人而未隔离者,要立即举报;今天春节假期结束,返回岗位一定要注意做好自身防护,出门要戴好口罩,对工作区域做好消毒;各单位尽量减少安排人员聚集活动。公众如非必要尽量不要出门,继续“宅在家里保平安”,如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要主动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及时接受正规治疗。

邯 郸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从1月31日0时至2月1日24时,邯郸市新增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4例。其中:

范某,曲周人,2020年1月上旬驾驶货车由湖北省黄冈市经贵州先后到重庆、衡阳,转至湖北省宜昌,后从宜昌出发经长沙、衡阳前往广西,于1月19日从广西至河南省开封市“和平干果”市场,1月23日晚上返程,24日凌晨到曲周县。

樊某,临漳人,2020年1月17日下午由武汉艺考结束后乘坐临漳国美至诚美术学校组织的大巴车返回,于18日凌晨停留于河南省鹤壁服务区,中午12时返回临漳县。

沈某,邯山区人,2020年1月18日由武汉乘坐飞机ZH457至临汾中转国航CA8215到北京,于24日由家人驾车接回邯郸。

邱某,大名人,2020年1月21日从汉口乘坐Z96次04车厢返回邯郸。

相关人员请第一时间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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