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通告

尊敬的来院人员: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避免人员聚集,做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等工作,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现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最新文件规定,现向所有来院人员,如门诊患者、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检查检验患者、治疗患者、手术患者、陪同人员、探视人员、陪护人员等,作如下告知:

  一、医院口腔科、眼科及耳鼻咽喉科等科室门诊及医院体检工作暂停,呼吸内科内镜、消化内科内镜、耳鼻咽喉科内镜的普通检查项目及HP碳呼吸试验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医院简易门诊停诊,确因病情需要,尽量当地就诊。

  三、医院内科、神经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皮肤科等科室门诊开诊,主要服务确因病情需要的患者。

  四、医院内科、外科、神经内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等科室急诊正常开放,以满足外伤、疼痛、异物、感染等病情紧急、危重患者或治疗不能耽搁的肿瘤患者。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行政工作时间的地点在原来的门诊地点即19号楼,非行政工作时间的地点在医院急诊楼的急诊室。

  五、医院严格掌握住院指征,暂停各类择期手术。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六、所有门急诊患者都要在相应区域进行预检分诊,如门诊一楼、急诊一楼、发热门诊等预检分诊处。

  七、所有来院人员都要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医院在所有入口处配备了高精度人体测温热成像仪或手持式测温仪,检测体温超过37.2℃者由医警带至急诊室进一步验证体温。

  八、所有来院人员的身份信息、通讯信息要保持正确并接受14天内是否去过武汉、温州及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或接触过武汉、温州及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询问,并签署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同陪护人员法律责任告知书。如果疫情相关信息不提供或隐瞒或虚假,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九、发热并有14天内去过武汉、温州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或接触过武汉、温州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应就近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确因病情需要,需经相关部门同意,通过非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后来我院发热门诊就诊。

  十、住院患者的探视陪护人员数仅限一人,必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凭牌探视陪护。探视时间为14:00-16:00。老年人、儿童、孕妇及发热者等人员谢绝探视。探视陪护期间要做好患者和自身防护,少走动,做好手卫生、开窗通风,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医务人员。

  十一、医院属于公共场所,所有来院人员在我院期间,如检测体温、预检分诊、挂号缴费、候诊、检查检验、治疗、手术、住院、陪护、陪护、探视等,均需要佩戴口罩。

  十二、患者权利依法受法律保护,我院将一如既往地尊重您的权利。

  十三、若有不清楚事宜可向医院咨询。涉及门急诊医疗事务的,咨询门诊部,咨询电话: 85052213 、81160114、85052205。涉及住院医疗事务的,咨询医务部,咨询电话:85052204、85052256。非工作时间,咨询医院总值班,咨询电话:85052405、85052343。

  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让我们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

二〇二〇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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