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三方面原因导致今年蔬菜等价格比去年高

本报讯 近日,多家超市蔬菜、肉等民生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或处罚。超市一方面为防疫大局保障供应付出艰辛努力,另一方面又被责难发国难财。2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出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1月31日,记者注意到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对外发布了《关于防疫期间加强价格管理的意见》 为此,记者采访了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楚东副会长。

楚东表示,往年春节期间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会有所上涨,今年受疫情影响蔬菜等价格同比确实比去年高。主要原因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主要产区突然集中供应引发产地价格上涨;二是跨省地市运输受防疫控制影响引发运输成本上涨;三是市民恐慌性采购储备过多商品引发价格上扬。多重因素叠加,引发市民对民生商品价格更加敏感。

近几日,媒体报道多起市民举报超市蔬菜价格过高,被市场监管部门以“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哄抬物价”等依据予以处罚。对此,楚东表示,在抗击疫情期间民生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确实显得格外醒目。据了解,有的超市每天因为消费者对价格敏感被举报达到起,但是绝少有主观故意的价格违法行为。因为一方面防疫期间超市响应政府、行业号召承诺不涨价,不敢因为一时暴利而损害了品牌声誉。二是普通蔬菜(精品蔬菜本身价高)属于吸客敏感商品,价格高了消费者不来购物损失更大。有些超市设立一元蔬菜区、大白菜1.99元/斤等蔬菜负毛利销售都是保供应,平价格的举措。

从几个被处罚的案例发现,单店员工因工作忙碌或人手少新调岗不熟悉业务打错价签的情况最多,造成进销差价数倍;其次是普通蔬菜和精品蔬菜、普通猪肉和优选猪肉等同时销售时,价格低的销售快仅剩下价格高的精品肉菜,造成过快上涨的误解。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超市被价格处罚确实带来不利的影响,作为行业协会,楚东表示,我们从1月25日注意到此类案件,31日一方面向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企业实际情况,另一方面向会员企业紧急发出了《关于防疫期间加强价格管理的意见》。


据悉,《意见》汇总了5个被处罚或立案的案例情形。同时,也提出3点超市企业加强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一是,承担社会责任,践行不涨价承诺。蔬菜等政府干预,市民关注的敏感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应遵守当地法规和政策要求,保障供应,不涨价。确因不同品种、品质等级、产地等因素产生价格差异的,应在显著位置做好不易引起误解的特别说明。同时,保留好进货票据以备市场监管部门核验。二是,强化门店统一管理,防止私自涨价。各连锁经营总部要自查敏感商品价格系统授权变更情况,应用电子价签等信息化手段统一管理,增加所属品牌、门店的敏感商品价格标签日常巡查频率,减少人为失误,防止个人、联营商户等擅自涨价。三是,加强与市民和政府部门沟通,主动接受价格监督。充分利用好门店现场和企业公众号,宣传企业保供应,平物价,引导合理消费等方面信息,主动公示敏感商品价格,邀请消费者和市场监管部门协助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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