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区委网信办、鹿泉区公安局关于依法依规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鹿泉区委网信办

鹿泉区公安局

关于依法依规打击网络谣言的

通 告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在全区上下众志成城,积极应对疫情的同时,各种网络谣言也充斥在微博、贴吧、微信、QQ等互联网平台。为依法查处散布疫情相关谣言行为,切实维护网络环境、稳定社会秩序,鹿泉区委网信办、鹿泉区公安局联合发出通告如下:

一、提高应对网上信息的甄别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信息要以官方发布为准,对于未经证实的消息要保持高度警惕,不得上传发布,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增强抵制网络谣言的自觉性。对微信群、朋友圈、微博、贴吧等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视频、音频、文字等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并认真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向网信办、公安部门举报。

三、对已转发的信息要实行“回头看”一经发现是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四、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公安机关和网信部门将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的相关法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务必树立法律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贡献一份力量!

举报电话:

鹿泉区公安局:110

鹿泉区委网信办:0311—82203038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鹿泉区委网信办

鹿泉区公安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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